2.实施管理人员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国家
公务员法》的有关要求,建立各级管理人员的能力胜任模型,加强行政管理人员四类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分析研究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优质服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适应形势发展和事业需要。
3.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程。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每年25学分(72学时)的规定。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将社会科学、人口和生殖健康领域的前沿和发展趋势作为继续教育内容;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以推广应用新技术作为主要学习内容;初级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教育。
4.实施"强基固本"工程。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地方机构改革中,确保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和待遇的落实。进一步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优质服务水平。15年内村级工作人员要全部取得生殖健康咨询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执业资格)。
(三)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完善规章制度。
1.创新准入和退出机制。按照职业化的要求,制定各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人选条件和准入标准。吸引选用素质高、年纪轻、学历高的优秀人才充实行政管理队伍;事业编制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服务机构技术服务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执业(职业、职称)资格;社区管理人员要具备社工或生殖健康咨询执业(职业)资格;村级计生工作人员要优先选配具有执业(职业)资格的人员。对考核不称职或不胜任现职的干部进行调整,对工作不尽职尽责、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的,依法予以辞退。做到能上能下,出入畅通。
2.创新培训机制。充分发挥已有的培训资源,拓宽教育培训渠道,按照人才职业发展的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切实抓好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业知识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全面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定科学的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将培训结果作为选拔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
3.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公务员按照《国家
公务员法》获得职级薪酬。科研、技术服务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职称级别获得薪酬。国家人口计生委积极争取政策落实具有生殖健康咨询职业资格人员的待遇。各省争取县级财政解决村级工作人员的副村级工资待遇,工作20年的村级工作人员可享受相关扶助政策和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