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协关于印发《中国科协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国科协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现将《中国科协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自查自纠,做好本单位、本部门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规范工作。
请于2009年3月1日前,机关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办事机构挂靠在中国科协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将有关材料报送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有关材料包括: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相关文件依据以及清理规范工作自查自纠报告。
联系方式: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 100863
联 系 人:岳文彬 梁 华
联系电话:010-68578091(FAX)
电子邮箱:yuewenbin@cast.org.cn
附件:1.中国科协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2.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查登记表
二○○九年二月二日
附件1
中国科协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党委、人大、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通知》(厅字[2008]2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中国科协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理规范工作目标、要求
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工作定位,坚持“全面清理、逐级负责、严格审核、大幅减少、统一规范”的原则,实现中国科协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符合规定、做法规范,合理设置、树立品牌,科学管理、注重实效,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逐步建立完整、规范、科学的中国科协表彰奖励体系。
二、清理规范工作范围
本次清理规范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中国科协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全国学会)举办的面向本系统、基层和企业的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含各类奖励项目)。上述有关单位与党政部门共同主办,并由中国科协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有关全国学会具体操作的项目,也包括在清理规范工作范围之内。主要分五大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