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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卫办医管函〔2009〕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社会公益性质。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之一。根据2008年国务院“三定”规定,卫生部成立了医疗服务监管司(简称医管司),承担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指出,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和监管,在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医院监管机构,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评估管理体系和医疗质量安全评价体系。为全面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指导各地做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开展医院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现将2009年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工作实际,健全组织机构,制订工作安排,落实各项部署。并请将你厅局2009年医疗服务监管工作安排报我部医疗服务监管司。

  附件1.2009年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附件2.卫生部医疗服务监管司主要职责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1:
  2009年医疗服务监管工作要点

  2009年是卫生部设立医疗服务监管司,全面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第一年,也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的一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2009年卫生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一、加强医疗服务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设立负责医疗服务监管的专门机构,切实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维护公立医院的公益性,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需要,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形势下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机构,配备必要的人员力量,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岗位责任,积极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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