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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2007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国家林业局关于2007年度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情况的通报
(林天发〔2009〕14号)


山西、内蒙古、吉林、河南、湖北、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青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考核2007年度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以下简称天保工程)实施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建设质量,稳步推进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组织对2007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核查的通知》(林天发〔2008〕67号)要求,我局对全国18个省级单位(以下简称省)61个县(局)2007年度天保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单位见附件一)。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核查结果
  本次核查包括了除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管护之外的全部建设内容,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内容,具体包括:富余职工分流安置、混岗职工安置、政社性职工、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在岗职工年均工资变化、木材产量和林木采伐管理、工程管理能力、资金到位与管理情况等10项。
  (一)分流上岗职工抽查情况
  2007年抽查单位上报分流上岗职工20502人,抽查1749人。通过审核公益林建设和森林管护承包合同、工资发放凭证、个人身份证、上岗证、巡山日志等有关凭证、证件资料,全部满足分流上岗的要求,抽查核实率为100%。与上年比较,抽查核实率(以下简称核实率)提高0.4个百分点。
  (二)出再就业中心下岗职工一次性安置情况
  2007年抽查单位上报出再就业中心下岗一次性安置职工2378人,抽查94人。经审核职工安置档案资料,手续健全,核实率为100%。
  目前,安置工作进展比较缓慢,主要原因:一是申请安置人员积极性不高以及安置工作环节多等影响计划及时下达。12个有出再就业中心下岗职工安置任务的省中,吉林、山西、陕西3省按国家计划分解了任务和资金计划;龙江森工集团、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和甘肃3个单位分解下达了部分任务和资金计划,其他6个省级单位因调整省级方案、安置手续办理环节多、将3年任务集中到最后一年安置等原因没有分解国家计划。二是配套资金不足。安置要求地方财政资金配套,只有山西配套率100%、陕西43.0%和甘肃40.0%,其他省没有配套。
  (三)混岗职工安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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