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五)推进“十一五”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培育工作。以10个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试点机构检查验收为重点,指导各省残联康复机构拓展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工作,增强智力残疾康复服务功能,规范康复服务流程,提高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能力;继续与北京联合大学联合举办全国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技术培训,帮助各地培养儿童康复教育要人才;发挥试点机构典型引路作用,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基础上,制定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培育和基层指导作用,使更多的智力残疾人受益。

  (六)加大对“十一五”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督导力度,确保完成国家任务;开展彩票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项目中期检查,总结经验,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项目规范有序开展;加强与卫生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人才培养,提高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质量;加强精神康复机构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康复活动;加强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建设,制定评估标准,指导基层规范开展工作。

  (七)开展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规范化检查验收,加强全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的检查和指导;实施彩票公益金、“长江新里程计划”等项目,做好普及型假肢装配和辅助器具的供应适配工作;编写出版系列培训教材,做好专业人员系统培训;采用小分队形式赴各省开展现场培训,有针对性的指导各省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制定残联系统省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导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开展全面、系统的服务;制定“辅助器具配置办法”。

  附件:1.社区康复工作安排

  2.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3.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4.智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5.肢体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6.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安排

  7.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服务工作安排

  附件1
  社区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根据《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中期检查,促进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

  2.根据《全国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社区康复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全面推进城市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

  3.启动第二批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对已经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进行抽查,促进示范区残疾人康复工作深入开展。

  4 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分类指导的原则,制定《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启动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

  5.制定下发《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实施细则(试行)》,完善审评工作流程,召开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专家组会议。启用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系统软件,举办使用人员培训班。

  二、各省康复办

  1.按照《社区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下达的任务,组织各地进行中期自查,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十一五”任务顺利完成。

  2.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扩大康复服务覆盖面,全面推进本省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

  3.对被命名的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进行督导,进一步丰富示范区工作内容,总结推广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经验,发挥示范区的样板作用,组织其它开展社区康复的县(市、区)参观学习,做好培训。

  4 各省在70%以上的市辖区和60%以上的县,开展规范化的社区康复服务,使各类残疾人得到基本康复服务。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