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9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加强康复质量监督和检测,组织实用型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卫生部合作在北京试点辅助器具服务进医院工作。推动建立世界卫生组织听力障碍预防与康复合作中心。

  (六)重点做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

  研究制定《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共同推进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检查验收。加大白内障复明工作力度,根据实际情况设计重点康复工程,大力推进白内障无障碍建设速度。

  (七)积极推动残疾预防工作

  联合卫生利用现有的妇幼保健卫生服务网络,开展残疾儿童筛查项目,将残疾儿童筛查纳入新生儿筛查和儿童保健体检的日常工作内容,逐步建立残疾儿童筛查制度。逐步建立从残疾发现到转介至相应机构接受康复的服务网络,为残疾儿童健康成长、融入社会营造良好的环境。

  (八)继续大力宣传普及康复知识

  围绕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多方筹集资金,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印制康复宣传折页、张贴画、音像制品等,大力宣传残疾人康复事业和康复项目,向社会公众、残疾人及其亲友普及康复知识。

  二、各业务领域工作

  (一)组织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十一五”中期检查,促进社区康复工作全面开展;根据《全国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社区康复内容,提高社区康复质量;加强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制定《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工作标准》,与卫生部、民政部共同启动全国农村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培育活动和第二批城市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培育活动;完善中国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审评工作流程,制定实施细则,促进审评工作规范化开展。

  (二)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重点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爱心永恒·启明行动”,并做好贫困患者手术数据库统计工作。总结“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工作,扩大项目和国际狮子会影响,争取项目三期。制定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工作标准,进一步推进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县工作,对白内障无障碍县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参与全国防盲治盲工作规划的组织实施。完善地级残联低视力康复部工作。开展2009年“全国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掌握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需求,改进助视器生产供应工作。依据《创建全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地、州)、县(市、区)工作标准》,推进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市县创建工作。完善《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国家盲杖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指导地方科学、规范地开展训练指导师培训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扩大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相关知识。

  (三)认真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康复项目,进一步加强项目质量监控与绩效考核;通过强化省级中心的行业指导能力,推动基层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加强专业技术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建立全国听力语言康复区域指导中心,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进修服务网络;组织编写维语、藏语听力语言康复教材;选择一个中部省份,进行听力语言康复服务体系、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在对民办机构进行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民办机构管理的相关政策;组织开展第十次全国“爱耳日”等重点宣传活动。

  (四)加强“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督导检查,组派彩票公益金麻风畸残矫治手术国家医疗队。结合“十一五”中期检查结果,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解决措施,推进项目的深入开展;加强对各省执行《彩票公益金贫困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实施方案》督导力度,严把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助器具配置等各个环节规范操作,以保证残疾儿童得到适宜有效的康复服务;对项目执行情况、残疾儿童受益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撰写项目报告,发挥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号召全社会支持残疾儿童康复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