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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9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的函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9年第二期金融债券的函
(农发银函〔2009〕22号)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团成员: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增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计划的通知》(银发〔2008〕345号)精神,我行定于2009年2月9日上午,利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招标发行2009年第二期2年期固定利率(附息)金融债券120亿元。请承销团成员积极参与投标承销,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做好债券分销工作。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协助做好债券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9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二○○九年二月三日

  附件: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2009年第二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增政策性银行人民币贷款计划和政策性金融债发行计划的通知》(银发〔2008〕345号)精神,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2008年)》,制定本期金融债券发行办法。

第一部分 债券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为采用利率招投标方式发行的2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发行量120亿元,按年付息。债券发行日为2009年2月9日,缴款日和起息日为2009年2月13日。第一次付息日为2010年2月13日,以后每年的2月13日为该债券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兑付日为2011年2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债券上市日期为2009年2月19日。

  本期债券招标结束后,发行人有权以数量招标的方式向首场中标的承销团成员追加发行总量不超过60亿元的当期债券。

第二部分 承购

  一、 招投标方式

  本期债券固定面值。采用无利率上下限,有利率标位及相应数量规定,单一利率中标(荷兰式)的招标方式。

  (一)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书所载限制条件进行投标,否则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利率标位进行连续投标或不连续投标,最多可投20个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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