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调运家畜免疫
对调出县境的种用或非屠宰畜,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四、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以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强化免疫。
五、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合成肽疫苗使用范围另行规定。
空衣壳复合型疫苗在批准范围内使用。
六、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七、免疫效果监测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牛、羊亚洲I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牛、羊、猪的O型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附件3: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免疫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1)商品猪
仔猪断奶后初免。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
(2)种母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