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深化和谐家庭创建工作。大力实施“和谐家庭创建行动”。发展壮大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社区心理咨询站及婚姻家庭指导室等妇联基层工作阵地,组织家庭志愿者大力弘扬志愿精神,扎实开展大型社会活动志愿服务、扶危济困志愿服务和应急救助志愿服务。以实施新修订的《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将文明家庭建设与文明城市建设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三要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重点推进家庭教育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十一五”家庭教育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小公民”道德建设、“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精心组织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60周年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儿童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大力实施“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总结推广各类关爱模式,重点开展面向地震灾区儿童和家长的帮扶工作,实施好“家庭教育与性别平等”等项目,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五、进一步做好妇女内外交流工作。切实服务于国内国外两个大局,树立世界眼光,拓宽开放视野,不断扩大国内外妇女的务实交流与合作。
一要深化妇联统战联谊工作。坚持党派工作联系制度,扎实开展与民主党派妇委会、全国政协女委员、基督教女青年会的交流考察等活动。深化港澳特邀代表和执委赴内地考察等交流联谊活动以及双向培训工作,积极开展海峡两岸妇女和妇女组织互访活动,逐步把交流合作领域扩大到妇女研究、文化研讨、赴台旅游等领域,为推进“一国两制”实践和祖国和平统一大业作出贡献。
二要广泛开展具有妇联特色的对外交流活动。围绕国家总体外交的中心任务,积极参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和国际、区域性妇女交流活动。组织和举办以“妇女与教育”为主题的第五届中俄妇女文化周暨第三届中俄妇女论坛、首届中非妇女论坛、“性别、减灾与扶贫”国际会议和女性经济社会论坛第二届亚洲大会等国际交流活动,加强高层互访,积极参加联合国关于妇女和人权问题的会议,认真执行联合国相关项目特别是灾后重建项目,进一步做好对外宣传工作,凝聚国内外资源共同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六、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妇联组织自身建设。认真贯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战略部署,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原则,以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能力为核心,进一步加强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双五能力”建设,深入实施“强基固本”工程,扎实推进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不断增强凝聚力、扩大覆盖面,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基础贡献力量。
一要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巩固传统领域的基层妇女组织,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探索灵活多样的组织形式,加强机关和事业单位妇委会建设,发挥各团体会员的作用,强化对各类女性社团的引导服务,探索完善妇联常执委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基层妇代会直选和基层经费筹措等工作机制,构建基础稳固、网络健全、覆盖广泛的妇联组织体系。在各地自查与省际间大检查、大调研的基础上,专题研究推进妇联组织建设工作。学习、宣传、贯彻《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做好《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条例和规定的修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