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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麻疹监测方案》的通知

  说明:1.向省级送检病原学标本和向国家级送检病毒分离物可通用此表。第1-12项病例及标本基本信息由送检单位填写用于检测单位标识病例,收样日期、标本状况及各项结果由省级录入麻疹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
  2.现住址:填写至县级即可。 标本种类:①咽拭子 ②尿 ③其他注明。 IgM检测结果:注明麻疹或风疹IgM抗体检测结果。
  3.标本状况:由收样实验室判断并填写,①合格 ②不合格。
  4.细胞种类:①Vero-slam细胞 ②Vero细胞 ③其他详注。
  融合病变:①阳性 ②阴性 ⑨不详。
  5.病毒鉴定结果:①阳性 ②阴性 ③待定。         
  野毒株命名:由国家麻疹实验室负责。

  附件4-3:
  麻疹血清标本送检上级实验室再证实表

  送样单位(盖章):   送样日期: 年 月 日  送样人:_________

标本编号

传染病个案

卡片编号

姓名

性别

现住址

出生日期

/年龄

最后一剂麻疹疫苗接种时间

发热

日期

出疹

日期

是否

暴发

采样

日期

检测

日期

麻疹IgM

风疹IgM

上级麻疹IgM

上级风疹IgM

备注

定性

P/N

定性

Δ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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