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主体资格登记证类型
根据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名称如实选择,即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名称应当与下拉菜单的选项一致;没有如实选择的,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下拉菜单中没有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名称一致的选项的,不得提交网上申请。
商标申请人(含所有共同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商标注册的主体资格。
5、登记证号
与主体资格登记证类型的选择对应,填写相应的能够证明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件的登记号。如:营业执照的注册号。
6、申请人地址
书式一:本系统默认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是由申请人选择的省、市/县和在后面的地址栏输入的详细地址组合而成的。例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是“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000号”,应先在下拉菜单分别选择“四川”和“成都市”,然后在后面的地址栏输入“青羊区玉沙路1000号”,这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将被组合成“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000号”。
重点要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的地址应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地址一致,但如果该证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申请人所在地的省、市、县名称的,申请人必须按上述规则在其地址前加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市、 县名称。
书式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地址应真实、准确,应包括申请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与书式一不同的是,“国家/地区”选项不参与合成申请人的地址,请在中英文地址栏输入包含国家/地区名称的详细的完整的地址。
7、国家或地区
书式一:对于书式一,默认申请人国籍是中国,因此仅限具有中国国籍的申请人使用书式一。
书式二: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选择申请人所在的国家或地区。
8、是否共同申请
本系统默认是“否”,表示没有共同申请人。如果申请人选择“是”,应按提示在“共同申请人”栏输入除代表人外的其他共同申请人名称。请注意,共同申请的代表人信息应输入申请书的申请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邮政编码等字段。
9、联系人、电话(含地区号)、传真(含地区号)、邮政编码(仅限书式一)
要求在这四个字段中分别输入商标申请人(或共同申请的代表人)的相应信息,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填写。
10、商标种类
根据申请商标的类型,申请人应真实、准确地选择。
11、是否立体商标
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他标识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本系统默认“否”,表示申请商标不是三维标志。如果选择“是”,表示申请商标是三维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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