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苏州高中压阀门厂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9〕13号)
苏州高中压阀门厂:
你公司《关于申请更换民用核承压设备制造资格许可证的请示》(苏高阀行字〔2007〕15号)收悉。
根据《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申请文件,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研究,同意向你公司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国核安证字S(09)0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09)06号)。你公司必须遵守下述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件一、二)规定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
二、严格遵守《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严格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你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活动,确保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和制造质量。
附件:1.苏州高中压阀门厂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活动范围
2.苏州高中压阀门厂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
二○○九年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1:
苏州高中压阀门厂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设计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类别
| 设备品种
| 核安全级别
| 设 计 能 力 特 征 参 数
| 设计活动类 别
| 设计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 备 注
|
驱动方式
| 设计压力MPa
| 设计温度℃
| 公称通径mm
| 适用介质
| 主体材料
| 抗震类别
|
阀门
| 隔离阀
| 闸阀
| 2、3
| 手动电动气动
| ≤17.5
| ≤350
| ≤400
| 除盐水、含硼水、蒸汽、空气等
| 不锈钢、碳钢
| Ⅰ类
| 施工设计
| 以营运单位给出的技术规格书为依据,完成设备的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的设计文件和设计验证文件
| 主要分包项目:1.抗震分析
|
截止阀
| ≤17.5
| ≤350
| ≤150
| 2.部分功能鉴定试验(包括:热循环试验;端部加载试验;抗震试验;流体阻断能力试验;流阻试验。)
|
单向阀
| 止回
| 3
| --
| ≤17.5
| ≤350
| ≤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