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关于加强总社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
(供销厅合字〔2009〕1号)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机关各部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确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五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强化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机关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全国普法办公室《关于
加强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08〕156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现就加强总社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三农”服务宗旨,紧密联系总社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实际,认真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全面提高总社机关干部的法律素质,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提高依法办事、依法指导工作、依法治社的能力,推动供销合作社事业在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上又好又快发展。
二、对象范围
总社机关干部学法用法的对象范围包括:总社机关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
三、主要学习内容
根据《意见》要求,结合总社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和实际工作需要,全体干部要认真学习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刻理解
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自觉在
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
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认真学习《
公司法》、《
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与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断开拓经营服务领域,依法维护供销合作社及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学习《
公务员法》和廉政法律法规,学习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严于律己,廉洁从业,爱岗敬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