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2.1 卫浴设备和设施完好、无缺损,不滴漏,公厕便池能及时冲洗,做到干净、无污垢、无异味,达到GB/T 18973-2003规定的卫生标准。
5.6.2.2 公共场所卫生良好,餐饮场所能达到GB 16153-1996规定的卫生标准。
5.6.2.3 有严格的定期检查和抽查制度,并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奖惩机制。
5.6.2.4 有严格的卫生消毒设施与消毒制度,并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
5.6.3 文化娱乐
5.6.3.1 有反映地方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的公共文化娱乐场所。
5.6.3.2 餐饮、住宿场所设置丰富的晚间娱乐活动。
5.6.4 精神文明
5.6.4.1 当地居民移风易俗,破除迷信,革除陋习。
5.6.4.2 当地居民讲文明、有礼貌,不欺生、不敲诈,热情诚实,乐于帮助旅游者。
5.7 综合管理
5.7.1 社会治安
5.7.1.1 社会治安综合管理队伍完整、措施得当、保障有力。
5.7.1.2无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和邪教、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
5.7.2 旅游管理
5.7.2.1 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管理职权,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合理。
5.7.2.2 旅游质量、旅游安全、旅游统计、旅游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有效,措施得力,有定期监督检查制度,有完整的书面记录和总结。
5.7.2.3 有能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提供特殊服务的基本设施和服务流程。
5.7.2.4 在游客中心或游客出口处设置意见(卡、箱),公布旅游质量投诉监督电话号码。投诉处理及时,做到投诉必复,投诉处理档案记录完整。
5.7.2.5 定期收集分析游客意见和建议,提高接待质量,改进旅游服务。
5.8 旅游服务
5.8.1. 住宿
5.8.1.1 鼓励发展(民俗)家庭旅馆和经济型旅店。
5.8.1.2 住宿设施内配备有满足需要的冷暖及换气设备。
5.8.1.3 客房和公共活动空间干净整洁、卫生舒适。
5.8.1.4 客房内配套设施满足需要,被褥、枕巾和卫生用具一客一换。
5.8.2 餐饮
5.8.2.1 餐饮设施建设与周边的整体环境相协调。
5.8.2.2 餐饮服务设施规模与游客数量相适应,且能满足要求。
5.8.1.3 能提供地方特色或民族特色风味的菜肴,且品种丰富。
5.8.3 游览
5.8.3.1 游客中心位置合理,规模适度,设施、功能齐备,配有专职服务人员,业务熟练,服务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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