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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附件2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信用评价标准

序号

失信行为代码

失信行为

扣分标准

1

JJX102001

监理工作中,有吃拿卡要等行为的

24分∕次

2

JJX102002

使用假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24分/次

3

JJX102003

将不合格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按合格签字的

20分/次

4

JJX102004

将不合格的工序、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

16分∕次

5

JJX102005

监理工程师存在造假行为(包括编造、伪造试验资料或监理资料)的

12分∕次

6

JJX102006

在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等级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10~16分/次

(视责任程度扣)

7

JJX102007

在一般质量事故或安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

6~10分∕次

(视责任程度扣)

8

JJX102008

在环保事件中负有责任的

6~12分∕次

(视责任程度扣)

9

JJX102009

被地(市)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或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

8分/次

10

JJX102010

在企业资质许可、定期检验、复查及变更等过程中提交虚假个人业绩的

8分/次

11

JJX102011

出借资格证书的

6分/次

12

JJX102012

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劳动合同的

6分∕次

13

JJX102013

违规代签监理资料的

3分∕次

14

JJX102014

现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不出勤的

2分∕次

15

JJX102015

从事监理工作未进行岗位登记的

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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