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完成对95个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用电分项计量,建立中央国家机关水、电、气、油等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信息平台。配合北京市供热体制改革,对集中供热的办公区和住宅区,开展供热计量改造,逐步实现按使用热量收费。研究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能耗定额标准,逐步建立健全科学的节能减排统计指标体系和能耗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每月向国管局提交上月能耗报告,国管局按季度在国务院系统内网和中国政府网上定期公布各部门、各单位能耗情况。
中央国家机关实行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是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专项考核考评,对完成目标较好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节能减排指标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选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的资格。
六、加强日常管理,开展节能培训和宣传工作
要大力推进低成本、无成本节能改造和管理,通过加强日常管理,实现节能减排,节省节能改造投资。国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中央国家机关节水规范和办公建筑供热采暖系统、空调系统日常节能运行规范,分期分批对各部门物业管理人员、空调、电梯、锅炉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节能培训,提高现有设备运行管理水平和节能实际操作能力。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要增加节能减排知识考核内容,相关设备操作人员应通过节能减排知识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开展节约能源资源和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经常进行能源教育和日常节能技术、技巧培训,培养广大干部职工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良好的用能、用水习惯,形成“人人节约、事事节约、处处节约”的良好氛围。
七、加强领导,完善协调机制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工作协调小组,按照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要求开展工作。发展改革委和国管局各一名领导任组长,财政部、建设部、科技部、环保总局、质检总局、统计局、北京市政府等单位主管部门的负责同志为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国管局,主要职责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节能减排重要事项;开展中央国家机关节能减排考核考评工作;协调节能减排宣传活动;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专门的节能减排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机关后勤等相关部门参加,负责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及所属事业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目标、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