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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队列条令(1990)[失效]

  步兵团迎军旗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迎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扛旗)、护旗兵齐步走,当由正前或左前方向本团右翼进至距队列40-50步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取捷径向本团右翼排头行进,当超过团机关队形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军旗进至团指挥员右侧3步处时,左后转变立定,成立正姿势。
  第四十五条 送军旗
  将军旗持出队列时,部队应整队举行送军旗仪式。步兵团送军旗时,参加人员和队形与迎军旗同。
  步兵团送军旗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立正”、“送军旗”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成扛旗姿势)、护旗兵按迎军旗路线相反方向齐步行进。军旗出列后行至团机关队形右侧前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向军旗--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掌旗员(由扛旗换端旗)、护旗兵换正步,全团按照迎军旗的规定敬礼。当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50步时,主持迎送军旗离开距队列正面40-50步时,主持迎送军旗的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部队礼毕;掌旗员(由端旗换扛旗)、护旗兵换齐步,反回原出发位置。
  第四十六条 军(兵)种部队和院校的迎送军旗
  军(兵)种团以上部队和院校和迎送军旗,可参照步兵团迎送军旗的规定组织实施。

第八章 阅兵

  第四十七条 阅兵和阅兵首长
  阅兵,是军政首长对部队实施的检阅。通常由军政首长1人检阅,有时也共同检阅。
  第四十八条 阅兵形式
  阅兵,分为阅兵式和分列式。通常进行两项,根据需要,也可只进行一项。
  第四十九条 步兵团阅兵
  步兵团的阅兵,分为上级首长检阅和本团首长检阅。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团长任阅兵指挥;当本团首长检阅时,可由副团长或参谋长任阅兵指挥。阅兵程序是:
  (一)迎军旗
  迎军旗,在阅兵式开始前进行。 具体实施按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
  (二)阅兵式
  团阅兵式的队形,通常为营横队的团横队,或由团首长临时规定。列队时,各枪、炮手分别持枪(冲锋枪手挂枪)、持炮,40火箭筒手肩筒。必要时,重机枪、12·7高射机枪架枪、82迫击炮、82无座力炮架炮。
  阅兵式程序:
  1.阅兵首长接受阅兵指挥报告
  当阅兵首长行至本团队列右翼适当距离时或在阅兵台就位后(当上级首长检阅时,通常由团政治委员陪同入场并陪阅),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的口令,随后跑到距阅兵首长5--7步处敬礼,礼毕后报告。例如:“师长同志,步兵第×团整队完毕,请您检阅”。报告后,左跨1步,向右转,让首长先走,尔后在其右后侧(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政治委员在团长右侧)跟随陪阅。
  2.阅兵首长向军旗敬礼
  阅兵首长行至距军旗适当位置时,应立正面向军旗敬礼。
  3.阅兵首长检阅部队
  当阅兵首长(军政首长共同检阅时,应并列行进)行至团机关,各营部、各连及后勤分队队列右前方时,团机关由副团长或参谋长、各营部由营长、各连由连长、后勤分队由团指定的指挥员下达“敬礼”的口令。听到口令后,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行注目礼,目迎目送首长(左、右转头不超过45度)。当首长问(军政首长共同检阅时,由1人问候):“同志们好!”或“同志们辛苦了!”队列人员应齐声洪亮地答“首--长--好!”或“为--人民--服务!”当首长通过后,指挥员下达“礼毕”的口令,队列人员礼毕。
  4.阅兵首长上阅兵台
  阅兵首长检阅完毕后上阅兵台,阅兵指挥跑步到队列中央前,下达“稍息”口令,队列人员稍息。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团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上阅兵台,然后,跑到自己的列队位置。
  (三)分列式
  团分列式队形由团阅兵式队形调整变换,或由团首长临时规定。
  团分列式,应设四个标兵。一、二标兵之间和三、四标兵之间的间隔各为15米,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为40米。标兵应携带半自动步枪,并在枪上插标兵旗。
  班用机枪手、步枪手托枪,40火箭筒手托筒,冲锋枪手挂枪,重机枪手、12.7高射机枪手扛枪,82迫击炮手、82无座力炮手扛炮(通常成结合状态)。
  分列式程序:
  1.标兵就位
  分列式开始前,阅兵指挥在队列中央前,下达“立正”、“标兵就位”的口令。标兵听到口令,成一路纵队持(托)枪跑步到规定的位置,面向部队成持枪立正姿势。
  2.调整部(分)队为分列式队形
  标兵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听到口令后,各分队按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掌旗员扛旗),团、营指挥员分别进到团机关和营部的预定队列中央前,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预定队列中央前,下达“右转弯,齐步--走”的口令,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
  3.开始行进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团机关由副团长或参谋长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后,团指挥员、团机关人员齐步前进,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分别由营、连长及后勤分队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 
  4.接受首长检阅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将队列调整好;进到第二标兵处,掌旗员下达“正步--走”的口令,并和护旗兵由齐步换正步,同时换端旗(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此时,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向军旗敬礼。副团长或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右--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可喊“一、二”),按规定换正步(步枪手换端枪)行进,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向右转头(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此时,阅兵首长答礼,其他陪阅人员可不答礼;进到第三标兵处,掌旗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并与护旗兵由正步换齐步,同时换扛旗;其他分队由上述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前--看”的口令,队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在礼毕的同时换齐步(步枪手换托枪)行进。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长和团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换跑步带到指定的位置。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阅兵指挥下达“标兵,撤回”的口令,标兵按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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