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十)改善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条件,形成长期稳定、更好满足农民需要的计划生育服务模式。继续抓好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国债项目建设,改善设施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增强标准化、规范化服务能力。启动第三期计划生育流动服务车项目。(财务司、科学技术司负责)

  四、全面推进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十一)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区)创建活动。加强分类指导,开展不同区域的优质服务经验交流。加强系统重点实验室建设,组织推动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制定完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管理办法等技术服务政策文件。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科技信息化建设。深入抓好"三千人才工程"。继续组织实施"全国计划生育科技大练兵活动"。(科学技术司负责)

  (十二)全面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加强对各级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出生缺陷预防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推进"计划生育与优生优育关键技术的研究"等重点项目。推进实施优生免费筛查政策。强化工作指导,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抓好出生缺陷高发地区的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开展婴幼儿早期行为的启蒙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的培养教育。(科学技术司负责)

  (十三)促进生殖健康产业发展。加强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广。全面推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改革创新,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适宜、有效的避孕节育药具和方法。

  五、深化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十四)加强对婚育新风进万家示范市(地、州)的指导和推广工作。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等新型婚育观念,丰富新时期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内涵。继续做好城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标语口号的规范创新工作。支持推动基层人口文化大院等群众性人口文化阵地建设。(宣传教育司负责)

  (十五)大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总结推广试点地区经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女儿户的经济社会政策,促进全社会形成浓厚的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舆论氛围。(宣传教育司负责)

  (十六)严肃查处"两非"案件,在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地区开展专项治理。严格B超准入制度,完善B超检查和孕产登记、检测管理等制度。建立相关部门统计信息通报制度,推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区域协作机制建设。(政策法规司、科学技术司负责)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