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座谈会以来,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积极开展质量和效率专项活动,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行动迅速。上海会议之后,各地法院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各级人民法院的领导对开展行政审判质量与效率专项活动给予了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提出贯彻会议精神的意见。各高级人民法院普遍制定了开展专项活动的方案,作出专门部署和统一安排,重庆等高院贯彻会议精神、开展专项活动的措施,在上半年即开始实施或得到落实。
二是措施有力,注重效果。大多数法院以求真务实的态度,紧紧围绕提高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有针对性地制定和采取相应的措施,注重活动的实际效果。江苏高院在对基础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了质量和效率评查方案,设计了内容详尽的评查统计方法,并分阶段分步骤按地区对辖区行政案件展开评查。福建等高院在评查方案中对保护诉权、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改善司法环境等方面作了具体规定,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初步形成了考评的科学体系。安徽、吉林等高院将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不予受理、驳回起诉、撤诉和不作为等案件作为检查的重点。上海高院为提高行政审判效率,开展了简便程序的试点工作。山东高院在认真解决“四高一低”的同时,开展了无枉法裁判、无超审限、无重大集体上访、无矛盾激化、无严重违法违纪和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六无”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是加强指导,狠抓落实。为使专项活动切实落到实处,上级法院普遍加强了指导、检查和监督。许多高、中级法院在认真抓好自身案件质量效率的同时,对下级法院的专项活动加强监督指导,并组织辖区法院开展互查和评查活动。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组成六个检查组,对23个高、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专项活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促进活动的开展和推动行政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通过开展专项活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质量和效率有了进一步提高,“四高一低”问题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今年1至9月份,行政案件除上诉、申诉率略有上升外,改判、发回重审率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0.69%和0.31%;超审限率比去年同期下降0.58%;结案率比去年同期上升1.1%。
(三)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继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特别是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
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通知》后,许多法院按照《通知》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完善行政审判机构,充实审判力量,加强业务培训。从各地法院上报的情况看,“一人庭”、“二人庭”的情况有了较大改观,河南省158个基层法院有156个已经达到一个合议庭,18个中级法院有15个达到两个合议庭;山东省143个基层法院有139个达到一个合议庭,17个中级法院有15个达到两个合议庭,两省高院都已配备了三个合议庭。行政审判庭庭长进入审判委员会的比例也有所提高,黑龙江省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原来有31个是审判委员会委员,现在已达到89个。许多法院还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学习和交流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今年在郑州、济南、国家法官学院等地举办了四期
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判实务培训班,接受培训的行政审判人员达1600多人次。
(四)行政审判司法环境进一步改善
一年来,各级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开展“六个一工程”活动,行政审判司法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四川高院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会议精神,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政府法制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和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意见》,对各级党委、政府支持配合行政审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内蒙高院院长亲自向自治区人大专题汇报行政审判工作,产生了很好的影响。在
行政诉讼法颁布15周年之际,各地法院广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纪念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
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审判的影响。贵州高院邀请省政法委、省人大、省政府等20多个单位召开纪念行政诉讼法颁布15周年座谈会,共商改善司法环境大计。许多法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行政案件审理,并初步形成制度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鉴于经常受理以部委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多次邀请有关部委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官员旁听行政案件审理。不少法院还注意发现、树立行政审判工作的先进典型,涌现出以河南平顶山中级法院、湖北保康县法院行政庭等为代表的先进集体和以皮宗泰、林民华等为代表的先进个人,展示了行政审判队伍的崭新风貌和良好形象。通过这些努力,大大增进了社会各界对行政审判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为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创造了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