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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真务实 锐意进取 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

  (四)始终坚持理论创新,不断丰富知识产权审判理论
  各级法院注重总结审判经验,不断深化对审判规律的认识。在专利、商标、著作权和知识产权合同以及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审判的各主要领域,有关审查判断原则和方法基本统一,裁判规则更趋完善。
  各级法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审判调研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在各地法院的大力配合下开展了知识产权刑法保护、专利侵权判定、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知识产权诉讼证据、专利法修改和外观设计司法保护等专题的重点调研。各地法院也形成了许多颇有价值的调研成果,并通过指导性文件和工作措施等形式实现成果转化。各地法院普遍注重对典型司法案例的收集整理、理论分析和编辑出版,既有效指导了审判实务,也有力推动了法学研究。坚持学习和注重研究成为知识产权法官的普遍追求和职业特点,严谨务实的司法研究成果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中的一大亮点。
  (五)始终坚持组织创新,不断健全审判机构和加强队伍建设
  各级法院普遍重视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注意夯实知识产权审判的组织和人才基础。知识产权审判组织体系更加健全,中级以上法院普遍建立了知识产权审判专门机构,配备、培养了一大批能够胜任知识产权审判的专业法官。知识产权审判管辖布局更加合理,在坚持知识产权案件适度集中管辖的同时,及时调整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目前全国经指定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管辖权的中级法院分别达到69个、38个和43个,经批准可以审理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达到40个。知识产权审判分工更加明确统一,与诉前临时措施、特许经营等有关的民事案件均明确纳入知识产权审判范畴。一些法院还积极探索,努力整合知识产权审判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加大对中西部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指导和支持,知识产权审判地区发展全面推进,中西部地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社会影响明显扩大。
  知识产权法官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各级法院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法官的培训以及专业知识和审判技能的强化训练。最高人民法院编制了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培训大纲,七年中共举办13期共计有2115人次参加的知识产权审判实务培训班和专题研讨班。许多高级法院也普遍坚持每年举办类似的培训和研讨。北京、广东、江苏等地法院还与专利复审委员会开展专业人员交流,一些知识产权法官在国际交流中崭露头角。各级法院还高度重视提高知识产权法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各种专项教育整改活动,切实提高司法廉洁意识。知识产权审判先进集体和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不断涌现,北京、上海、广东、江苏、山东、浙江等地法院在已有的良好工作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在不断增大的案件压力下,全面提高审判水平;天津、湖南、湖北、福建、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河南、河北、辽宁、黑龙江、广西、甘肃等地法院勇于开拓,奋发进取,积极开创知识产权审判新局面;其他地区的法院也普遍努力创造有利条件,树立良好的司法保护形象,有力推动当地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快速发展。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已决定对近年来在知识产权审判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专门表彰,有关评定工作正在积极进行当中。
  同志们,回顾过去,成绩来之不易,经验更弥足珍贵。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各级法院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方面大力支持和全体知识产权法官锐意进取、奋发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事业的各有关方面,向全体知识产权法官,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快速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审判质量和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新出现的法律适用问题需要深入研究和及时解决,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案件持续增长与专业化审判力量相对不足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强化。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认真加以解决。
  二、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审判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的首要政治任务。十七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当代中国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机遇大于挑战。”两个“前所未有”是对我国发展的内外环境的准确概括,也是我国知识产权审判工作面临的最基本的国内外形势。十七大在对当前形势科学分析的基础上,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对新时期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面对新形势,如何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为国家“四位一体”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是对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的全新而紧迫的要求,也是当前摆在广大知识产权法官面前的重大而光荣的任务。
  (一)知识产权审判要积极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和大力促进自主创新
  十七大报告将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明确将此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首要任务,将其定位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核心和提高综合国力的关键,并将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作为我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奋斗目标。强调要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完善鼓励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制保障、政策体系、激励机制、市场环境。
  十七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不久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创新驱动,并将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今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决策,并成立了由吴仪同志任组长的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2005年6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正式启动。在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制定已经进入最后阶段,将在年内适时发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涉及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促进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防止知识产权滥用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等重要方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体系建设和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渠道作用将成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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