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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真务实 锐意进取 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在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求真务实 锐意进取 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
(2008年2月19日)


同志们:
  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万众一心,开拓进取,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努力奋斗的大好形势下,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召开第二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和第十九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全面总结第一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和基本经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新阶段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任务,真抓实干,开拓进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大力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维护公平竞争的职能作用,努力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
  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七年来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自2001年在上海召开首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以来,我国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各级法院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面加强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审判职能不断强化,审判领域不断拓展,审判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审判制度不断创新,审判理论不断深化,依法全面履行了知识产权审判职责,树立了知识产权司法权威,较好完成了知识产权审判任务,开创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审判事业新局面,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及时有效的司法保障,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了积极贡献。
  回顾七年来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是审判任务日益艰巨繁重,最显著的成就是司法水平明显提高,最突出的标志是经受住了加入世贸组织的考验和基本适应了国家发展需要。这一时期,我们不仅取得了巨大成绩,也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工作经验。
  (一)始终坚持依法办案,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
  依法审理好各类知识产权案件,始终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工作重心。2001年~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77463件和74200件,年均增长22.60%和22.92%。其中,受理和审结专利案件18521件和17764件,商标案件11598件和10743件,著作权案件28776件和28170件,技术合同案件6277件和5516件,不正当竞争案件7934件和7832件,其他知识产权案件4537件和4175件。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16439件和15988件,再审案件386件和417件。共受理和审结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申请诉前停止侵权案件607件和597件,申请诉前证据保全案件930件和882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案件354件和337件。其中,2007年,全国地方法院共受理和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7877件和17395件,比上年增长25.73%和23.75%;二审案件2865件和2870件,比上年增长6.66%和8.22%;再审案件39件和45件,比上年下降7.14%和增长7.14%。这些案件已覆盖所有知识产权法律领域,表明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职能得到了全面发挥,也表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已赢得各方面的充分信赖。
  各级法院始终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水平。从2001年至2007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一审结案率由73.52%上升到79.90%,上诉率由25.72%下降到16.47%,二审改判发回率由25.40%下降到15.33%,再审率由4%下降到0.22%,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由47.45%上升到55.48%,平均调解撤诉率达到57.21%。知识产权审判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在裁决争议、化解纠纷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审判地位
  各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发展和改革大局,特别是中央关于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专利法执法检查要求,准确定位并全面推进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不断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厉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积极参与开展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严格依法规范知识产权司法行为。
  这一时期,在每次中央全会对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和部署之后,最高人民法院都及时召开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分析形势,解决问题,部署任务,明确知识产权审判的司法原则、司法政策和工作思路,有力地指导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全面推进。各地法院积极贯彻中央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要求,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知识产权审判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受到国内外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各级法院以国家利益和全局利益为重,妥善处理各种复杂知识产权纠纷,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社会普遍认可和国内外高度评价。在党中央确立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以后,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发布了《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作为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各级法院紧跟时代步伐,立足国家大局,围绕中心任务,及时贯彻落实,使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人民法院全盘工作乃至党和国家全局工作中的地位不断提升,成为人民法院服务大局的重要方面。
  (三)始终坚持制度创新,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始终注意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司法解释,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制度。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了20件知识产权司法解释,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计算机网络域名、诉前临时措施、财产保全、案件管辖和审理分工、权利冲突等知识产权审判各领域各方面。还通过会议纪要、案件批复等司法指导文件明确了一系列具体法律适用问题,有效统一了知识产权审判标准。
  各级法院综合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一是加强知识产权诉讼调解,认真贯彻执行“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司法政策,着力化解矛盾,增加和谐因素,确保社会稳定;二是强化知识产权审判监督,落实再审申请审查听证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申诉权,确保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及时进入再审;三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依法加强诉讼指导和诉讼释明,普遍编制知识产权诉讼指南,全面实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和诉讼风险提示,积极探索举证指导和判后答疑,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四是重视专业技术事实认定,努力发挥人民陪审员、专业技术人员出庭说明、专家咨询、技术鉴定的作用,增强知识产权裁判的公信力;五是提高知识产权审判效果,建立重大知识产权案件信息报告制度、关联案件沟通协调制度和驰名商标司法认定备案制度,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六是注重知识产权司法宣传,审判过程公开性和裁判文书说理性明显增强,创设“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公开裁判文书,截至去年底,已经有32336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落实司法公开,实现司法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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