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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八)组织评估公司IT 重大事项并提出处置意见;

  (九)向公司管理层报告IT 治理状况。

  第十八条 IT总监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拟定公司中长期IT 发展规划;

  (二)组织拟定公司年度IT 工作计划及预算;

  (三)组织拟定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目标、策略、方针及实施计划;

  (四)组织对公司IT 的风险进行评估及控制;

  (五)组织并协调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组织拟定IT 管理制度、IT 建设标准;

  (七)组织落实IT 治理委员会所制定和审议的有关事项;

  (八)向公司管理层和IT 治理委员会报告IT 重大事项,并对上报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九)对公司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技术责任。

  第十九条 公司应建立对IT管理和IT运行维护的考核机制。

第四章 IT架构与IT基础设施

  第二十条 公司应根据IT原则和治理目标制定相应的IT架构,确定IT基础设施、IT应用系统的整体框架。

  第二十一条 公司IT架构应包括业务应用架构、系统平台架构、数据信息架构等,不同架构的范围和边界应明确定义。

  第二十二条 IT架构应遵循全局、开放、共享的原则,通过数据、流程、技术的标准化和一体化工作,建立业务应用、系统平台、数据信息等完整、清晰的组织关系。

  第二十三条 IT架构在保证数据和基础设施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应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和灵活性以支持不断变化的业务需求和应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定期或在有重大变化时对IT架构进行评估,保证IT架构的适应性和合理性。

  第二十五条 IT基础设施应包括技术标准、基础组织、基础数据、基础软件、技术设备、通信网络、安全系统、机房物理环境等,其中每一项都包含一系列整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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