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力推动解决实施“两纲”的重点难点问题
针对“两纲”中期评估反映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导等方式,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生育保险、妇科病普查、儿童营养、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贫困儿童社会保障、出生缺陷、残疾儿童康复与教育、流动和留守儿童、大龄校外儿童教育培训等问题,力求取得突破性进展。总结实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的经验,继续推动实施并取得新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进一步加大反对拐卖妇女儿童工作力度。
四、继续做好妇女儿童宣传工作
创新宣传形式,深化宣传内容,强化宣传实效,继续联合主流媒体并充分利用国务院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网站,广泛深入地宣传《
妇女权益保障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两纲”,宣传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宣传妇女儿童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效,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有利环境。
五、总结推广“两纲”示范工作经验
举办全国“两纲”示范县(市、区、旗)长培训班,推动“两纲”示范单位开展率先达标,进一步提高示范工作水平。加大对“两纲”示范单位的督导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进“两纲”实施工作取得新进展。
六、进一步完善两纲监测评估工作
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的“两纲”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完善“两纲”监测统计指标体系和妇女儿童工作综合统计报表制度。完成《妇女儿童统计资料》编辑出版工作。开展省级妇女儿童数据库专业人员培训,推动地(市)级妇女儿童数据库建设。
七、继续做好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继续实施联合国儿基会有关促进儿童发展的项目;做好履行《
儿童权利公约》定期报告的准备工作。积极做好争取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的有关工作。
八、进一步加强组织机构和干部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