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妇儿工委办公室能力建设
通过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培训形式和具有较强针对性、指导性的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妇儿工委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召开了全国妇儿工委办公室主任工作会议,对更好地履行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大力推动全面实施“两纲”提出了新要求。举办了6期全国地县级妇儿工委及办公室干部培训班、实施儿童发展纲要专题培训班、与全国妇联共同举办了性别预算研训班;与国家统计局社科司、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共同召开了全国性别统计研讨会,与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等6个单位联合召开了儿童早期发展高层论坛等。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办公室协同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开展了生育保险问题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情况专题调研;组织专家开展了中国儿童立法框架、贫困儿童群体的社会救助、儿童保护服务体系框架等问题研究,针对流动儿童、留守儿童问题和儿童伤害问题,儿童保护体系建设等提出了对策建议,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2008年工作要点
2008年,国务院妇儿工委将继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着力研究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推动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筹备召开国务院妇儿工委五届一次全体会议
根据国务院妇儿工委的工作规则和实际需要,适时召开五届一次全体会议,审定新修订的国务院妇儿工委工作规则和各成员单位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研究部署当前重点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二、推动制订或修订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
适应妇女儿童发展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促进进一步完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根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立法计划,重点参与《
教育法》、《
残疾人保障法》、《社会保险法》、《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起草修订工作,推动出台《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中止妊娠规定》、《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
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儿童保健管理规范》,参与制定《社会保险法》、《企业工资条例》和《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配套规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