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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2007年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依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人事部出台了《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不得因民族、种族、性别等限制公务员报考,确保女性可以平等地进入公务员队伍。2007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的公务员女性占461%,比上年提高37个百分点。公安部专门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办公室,牵头制定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实施《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加强政府部门间反拐协作配合,完善被解救妇女儿童的康复救助机制;同时,指导各地破获了一批重特大拐卖、拐骗妇女儿童案件。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建立“残疾孤儿手术康复明天计划”长效机制的通知》,会同劳动保障部出台了《孤残儿童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着手制定《儿童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家庭寄养服务基本规范》等文件,会同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十一五”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规划》和《儿童福利机构设施建设指导意见》、《“十一五”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规划》,全国总工会开展了贯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情况以及女农民工特殊权益的专题调研工作,印发了《关于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的意见》。全国妇联推动13个省(区、市)完成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8个单位联合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与中组部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通知》,启动了“留守儿童关爱基金”的有关工作;与教育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共同推出“共享蓝天”全国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司法部与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深化妇女普法教育,促进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三八”维权周、以及全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卫星远程讲座等宣传教育活动。民政部继续实施“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投入25亿元资金建设儿童福利机构,投入3300万元在9个艾滋病防治重点省建立了救助安置指导中心。继续实施重点康复工程、彩票公益金康复项目、“长江新里程计划(二期)”、“听力助残”项目,开展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智力残疾儿童康复养护等试点工作,启动了“通向明天--交通银行残疾青少年助学计划”。团中央创建了“12355”青少年服务平台,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
  (五)不断改善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环境。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改善和优化。建设部要求编制城乡规划时应注重扶助弱势群体,努力实现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生活设施的合理布局。文化部会同1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优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通过实施送书下乡、送电影下乡、知识工程等系列活动,解决农村未成年人“看电影难”、“看书难”、“看戏难”等问题。国家工商总局会同12个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儿童食品安全行动的通知》。质检总局修订了婴幼儿食品系列标准和游乐设施安全标准,加强了对妇女儿童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检验检疫,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力度。中宣部推动多部门合作,深入持续地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新闻出版总署联合有关部门向青少年大力推荐优秀图书、优秀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广电总局加强妇女儿童问题的宣传报道和节目制作,中央电视台、中央广播电台和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制作播出了大量宣传妇女儿童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有深度、有影响的节目和报道。国家统计局修订了妇女儿童综合统计制度,增加性别统计指标,编辑出版了《中国社会中的男人和女人(2007)》。环保总局广泛开展创建“绿色社区”、“绿色家庭”和环境教育基地活动。不断扩大“绿色学校”创建活动的规模和层次,目前“绿色学校”已达35000多所。国家林业局投资400万元,建设“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 2007年有507个女户主获得“绿色小康户”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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