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对国务院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实施“两纲”情况中期评估结果,妇儿工委办公室撰写了“两纲”中期评估报告和督导报告并印发各地各部门,其中督导报告在国务院办公厅《政务情况交流》上刊发。国务院新闻办召开了专题新闻发布会,黄晴宜同志代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面介绍了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实施情况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140多家媒体对“两纲”中期评估情况和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集中进行了宣传报道。根据吴仪同志指示精神,开展了“两纲”目标调整工作,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提出了调整建议。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和国家统计局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两纲”部分目标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两纲”实施,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召开了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示范工作交流会,认真总结了近年来实施“两纲”示范工作的成果和经验,深入研究了“两纲”示范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问题,部署安排了下一阶段工作任务,提出了发挥“两纲”示范带动作用、确保“两纲”目标如期实现的要求。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全国62个“两纲”示范单位的妇儿工委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黄晴宜同志作了讲话,福建、上海、湖北、安徽、湖南、甘肃6个省(市)和7个示范单位的妇儿工委主要负责同志做了经验交流,31个省(区、市)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全国“两纲”示范单位--厦门市思明区的妇女儿童工作。
三、采取切实措施推动妇女儿童工作取得新进展
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落实目标任务,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一)促进妇女充分就业和再就业。起草制定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劳动保障部出台了《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明确提出对妇女、残疾人等就业群体提供专门的职业指导服务,会同全国总工会起草了《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与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春风送岗位”行动,为下岗失业妇女和进城务工妇女提供就业岗位近50万个。国务院法制办为《
就业促进法》、《
劳动合同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涉及维护妇女就业法律法规的出台做了大量工作。农业部在全国600个县的2万个村对近40万农村妇女开展了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阳光工程,对100多万农村妇女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妇女创业和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