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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外事工作规划

  2、继续与国家外专局合作,组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和技术人员赴境外接受进修和培训。

  3、继续与英国等国家的政府部门合作,选派优秀管理和技术人员积极争取对方政府奖学金,攻读硕士学位或接受长期进修。

  4、鼓励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单位、非政府组织与海外学术机构、非政府组织合作,互派人员进行进修、培训和实习。

  (五)进一步加强对外宣传

  积极应对变化的形势,主动融入大外宣格局,运用多种形式,对外树形象,对内推创新,争取国际社会的广泛理解和支持,进一步树立中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良好的国际形象。

  1、做好境外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外国记者在华采访的新规定,正确理解把握相关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慎重认真地做好境外媒体采访的接待工作。

  2、坚持依法行政,杜绝恶性事件的发生。以内事促外事,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置于包括新闻监督在内的各种形式的监督之下,将国际社会公认的理念和标准贯穿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过程之中。

  3、做好对外新闻发布工作。运用多种形式, 发布权威信息,阐释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将新闻发言人培训常规化;建立突发事件宣传应急机制,引导舆论,把握主动,不断提高驾驭复杂国际形势的能力。

  4、积极配合"采访线工程",培育一批采访接待点。积极探索与我国主要对外传播媒体构建合作机制,邀请国内主要媒体进行专题采访,探讨建立相对固定的供稿等合作机制;发挥国际媒体、合作机构、友好人士等多种资源的作用,提升对外宣传的效能,扩大对外宣传的影响。

  5、发挥网络传播在对外宣传中的作用。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中英文网站,丰富网络内容,加强信息时效性,提高网络宣传水平;同时,做好网络舆情的监测和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6、制作发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外宣精品。以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改革创新作为重点,运用国际语言,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制作外宣精品,并将发行纳入当地外宣框架,不断提高宣传的正面效应。继续推动对外和对内宣传在目标、内容和方式上的融合。

  (六)促进非政府组织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搭建平台,促进非政府组织在国际人口与发展领域的参与程度,促进国内企事业单位在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技术和产品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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