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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科学技术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广东自主创新规划纲要的通知


  (一)稳定增加财政科技投入。强化科技投入增长的保障机制,确保在广东省各级政府年度预算分配和财政超收分配中,科技投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的增幅,实现财政科技投入达到法定增长的要求。提高政府创新资金的集成度和使用效率。建立适应新形势的科技经费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提高财政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调整财政科技投入结构,加大对关系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前沿技术研究及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支持力度。

  (二)引导社会化资金投向自主创新。鼓励自然人、企业、各类基金会在广东设立创新基金,利用民间创新基金创建非营利科研机构,资助高校、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动,支持前沿技术研究。引导非营利性创新基金从事公益性的科技创新服务,在医疗健康、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科普教育等领域提供技术和产品服务。

  (三)促进科技与金融紧密结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广东申请设立规模200亿元的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支持,在广东开展组建专业化自主创新金融服务机构的改革试点,组建广东科技发展银行,为自主创新提供综合性的金融服务。用好广东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风险准备金,解决科技型企业融资难问题。

  九、加强实施规划纲要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科技部、教育部和广东省的部省会商制度,加强对广东自主创新的指导和协调。教育部、科技部加大对广东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省部产学研结合、粤港联合培养创新型人才等工作的支持力度。科技部、教育部共同支持广东设立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基金、发展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和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广东省人民政府切实加强对自主创新的组织领导,制定出台配套政策,总结推广自主创新先行试验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广东省各地级以上市要建立完善自主创新组织协调机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贯彻落实好本规划纲要。

  (二)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政策支持。积极争取国家在规划、重大项目布局及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方面加大对广东的支持力度。发挥广东作为改革开放“试验田”的先导作用,在自主创新的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积极开展试点和示范,组织实施一批自主创新试点示范项目。

  (三)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在全社会弘扬创新创业文化,鼓励全域创新,全民创业。大力培育创新意识和价值观念,提倡敢为人先、敢冒风险的精神,营造激励成功、宽容失败的宽松环境。实施国家《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科学素质。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建立广东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全面监测广东省创新能力、创新水平和创新绩效,评价区域创新在国际上的地位和差距,为实施规划纲要和自主创新重大决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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