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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加强2008年秋冬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四、切实强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工作,做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准备。一是不断完善应急预案。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要有相应应急预案;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期间,要制定专门预案。各项预案要科学合理,便于执行。二是切实强化应急准备。要建立健全应急预备队,加强培训和演练。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定期检查和更换储备的防疫物资。三是切实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加强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健全应急指挥机构。一旦发生疫情,迅速启动预案,及时采取各项扑疫措施,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发生人感染禽流感病例时,要按照《农业部门应对人间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启动应急响应。同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分析查找人感染禽流感的原因和途径,并做好参加扑疫人员的防护工作。

  五、切实加强养殖场(户)综合防疫管理

  今年上半年流行病学调查表明,91%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伪狂犬病等疫病发生在存栏300头以下的养猪场。中小规模养殖场(户)防疫工作薄弱,已经成为当前防疫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各级兽医部门要积极指导养殖场(户)、养殖小区做好防疫工作,加强饲养环节防疫监管,有效降低中小规模养殖场发病率。一是进一步健全免疫、卫生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人员管理等防疫制度。二是完善养殖档案,及时记录免疫、用药、消毒、诊疗等情况,规范养殖行为。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免疫、消毒等基础防疫工作技术水平。三是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要实行封闭管理,圈舍要加施防鸟、防蚊蝇设施,禁止收购畜禽及产品等的闲杂人员进入。新建养殖场、养殖小区要在兽医部门指导下进行,并按照动物防疫条件要求,配备相应的防疫设施。今年秋季动物防疫检查工作,中小规模养殖场防疫管理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六、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要继续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重点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产品安全监管工作。一是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省、地、县三级动物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各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到名称统一,执法主体资格独立,职能配置规范,职责任务明确。二是推进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完成现有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摸底调查、清理、整顿以及身份确认工作。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工作,努力打造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三是推进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中国动物卫生监督网和省级动物卫生监督网建设,实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流通环节监管、案件查处的网络公开机制;建立各省(区、市)监管协作、联防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检疫档案、监督管理档案以及内部管理档案工作,实现动物卫生监督信息动态化、网络化管理。四是规范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实现饲养环节现场检疫到位、屠宰环节同步检疫到位以及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到位。加强活禽市场监管,逐步做到“禽不过夜”,对当天未售完禽只集中屠宰,对市场进行彻底消毒,防止病毒在市场中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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