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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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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2.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填开日期: 年  月  日               NO.

销售方

名 称

 

购买方

名 称

 

税务登记代码

 

税务登记代码

 

开具

红字

专用

发票

内容

货物(劳务)

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税率

税额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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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一、购买方申请 □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销项税额情况:

1.已抵扣□

2.未抵扣□

(1)无法认证□

(2)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3)增值税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4)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密码区内打印的代码:      

号码:      

 

二、销售方申请 □

(1)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的□

(2)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

对应蓝字专用发票密码区内打印的代码:      

号码:      

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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