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债券的发行和上市
(一)试点期间,在本所上市的公司债券发行原则上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券,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或利率区间,通过本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网上发行的具体事务,由公司债券的主承销商牵头安排。
试点期间,本所对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不收取发行手续费。
(二)参与发行认购的投资者应使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首位为A、B、D、F的证券账户。
(三)网上发行期间,本所竞价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竞价系统”)于交易日的9:30-11:30,13:00-15:00接受投资者认购申报,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本所按“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其业务规则进行清算、注册。
(四)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发行人可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本所申请上市,并依之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
(一)试点期间,公司债券现货交易可在本所竞价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以下简称“固定收益平台”)进行。
(二)公司债券现货交易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并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公司债券现货净价交易比照国债相关规定执行。
(三)公司债券现货在固定收益平台采取报价交易的,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报价按每1000手逐笔进行成交。
(四)当日通过竞价系统(固定收益平台)买入的公司债券,可于当日通过竞价系统(固定收益平台)卖出,也可于次一交易日通过固定收益平台(竞价系统)卖出。
(五)固定收益平台的一级交易商可向本所申请,经本所同意后对在固定收益平台挂牌的公司债券进行做市及办理与其客户的协议交易。
三、公司债券的回购交易
(一)经发行人申请,并由本所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定,符合条件的公司债券可作为质押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由本所在上市通知中予以公布。本所可根据市场情况,终止特定的公司债券用于新质押式回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