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冶炼、铸造生产过程中,熔融金属和高温物质与水、油、汽等物质的隔离防爆措施落实情况;
(3)高炉风口平台、炉身、炉顶等区域煤气泄漏、冷却壁损坏、炉皮开裂、炉顶设备装料系统、制粉喷煤系统及热风炉等重大危险部位和区域受控安全状况;
(4)工艺环节和设备设施预防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烧烫伤等事故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设置防范各类机械伤害事故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的情况;
(6)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6.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7.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工作要求
(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成立调研组,对河北、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陕西、甘肃等省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工作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省(区、市)调研工作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各指定一名负责人牵头,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的调研内容分别开展,填写《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调查问卷表》,重点对本省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进行说明,形成文字材料。
(二)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本省(区、市)冶金、有色企业状况,确定典型企业填写《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调查问卷表》,企业对需要说明的问题应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所填报企业数量比例不应少于全省冶金、有色企业50%。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统一收回调查问卷表,并汇总本省(区、市)情况,连同企业调查问卷表一同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调研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听取意见等方式进行。
(四)调研工作8月28日至10月20日结束。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于10月20日前将省级、企业级调查问卷表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督管理四司。
联系人:侯茜电子邮箱:jg4s@chinasafety.gov.cn
联系电话:010-64463934、64464723(带传真)
附件:1.冶金、有色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调查问卷表 (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填写)
2.冶金、有色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调查问卷表 (冶金、有色金属冶炼与加工企业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