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水建管[2008]221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和举办奥运会之年,确保水库安全,对于维护我国经济社会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据有关部门预测,今年我国气象年景总体偏差,气候条件不确定性大,防汛抗洪形势不容乐观。目前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已进入防汛抗洪的关键时期,其它地区也即将陆续进入主汛期,水库安全面临着极为严峻的挑战。现就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水库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我国病险水库数量大、隐患多、安全问题突出,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四川、陕西、甘肃、重庆、云南等省市因“5?12”汶川特大地震导致大量震损水库出现,水库安全隐患多。今年以来,社会不稳定因素加大,各种极端势力的破坏活动有抬头和增多之势。近期我国南方部分地区降雨强度大,防洪形势严峻,水库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着更为严峻的考验。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稳定和改革发展大局,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各级水利部门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从维护我国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措施,加强监管,确保水库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体系
各地要根据《
水法》、《
防洪法》、《
防汛条例》和《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以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水库安全责任体系,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立即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检查。要将其他行业管理的水库,乡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水库,采取承包、租赁、拍卖使用权等方式管理的小型水库,以及小型水电项目作为检查的重点,确保安全责任落实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一些小库容、高水头的塘坝、水电站也要列入检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