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目标
从2008年开始,用3年左右时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实现“三提高”、“三增强”的目标。“三提高”即提高全民水土保持法制观念,提高各级水保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参与水土保持的积极性;“三增强”即增强全民保护水土资源的意识,增强开发建设单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义务的自觉性,增强各级领导防治水土流失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主要任务
1、围绕“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大力宣传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与作用。
2、围绕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大力宣传国家和地方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及部分重点地区水土保持试点工程建设的成就和经验。
3、围绕强化水土保持法制观念,大力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以及水土保持监督执法成效和经验。
4、围绕提升水土保持综合防治水平,大力推广水土保持科学和实用技术,宣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大示范区和科技示范园区的建设成果。
5、围绕提高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大力宣传水土保持防治理念,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水土保持宣传教育体系。
三、实施内容
(一)媒体宣传
充分发挥各级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等大众媒体的传播优势,同时积极探索依托网络媒体、户外平面广告、电视公益广告、公益活动等新型宣传形式,多形式、多层面、多角度地开展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流失危害性和水土保持重要性的宣传,报道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进展情况、重大举措及成效经验,唤起全社会对水土流失防治问题的关注与支持。
1、开展“中国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综合科学考察”成果宣传
一是依托各级党政主要信息载体和信息报送渠道,面向各级领导层和决策层,反映科考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提出的对策建议,报送各地水土流失发展趋势、防治工作的成功经验。
二是采取科学考察重大成果新闻发布、专题报道、专家访谈等形式,面向公众大力宣传科学考察在各地取得的重要成果,深入揭示水土流失与生态安全的密切关系,宣传水土保持的战略地位和作用。流域机构要在有关报刊、杂志上组织刊发本流域的科考成果。
2、开展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成效和经验宣传
围绕国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紧扣水土保持主题,大力宣传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在治理水土流失,减轻水旱风沙灾害,保障粮食安全、饮水安全、生态安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发送和服务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展现水土保持的特点、优势与成效。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要在全国性的新闻媒体上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重点防治工程至少开展一次宣传,在省级媒体上开展2至3次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