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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平安油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是广泛深入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村民自治活动,为平安油区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和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要充分发挥村级自治组织作用,制定村规民约,约束和管理村民日常行为,引导村民遵纪守法。发动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支持参与油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举报、提供打击犯罪的有效线索,形成维护油区治安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三)加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一是石油石化企业要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大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治理和健全HSE体系为重点,建立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考核严格以及激励作用大、约束能力强的安全生产运行机制,促使各级管理者和所有操作人员自觉地在提高自身安全素质上狠下功夫,在全面落实岗位责任制上狠下功夫,在彻底消除各种事故隐患上狠下功夫,切实做到安全思想要严肃、安全管理要严格、安全制度要严谨、安全组织要严密、安全纪律要严明。
  二是各级政府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的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加快构建公共应急救援体系,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油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组织、督促、引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对油区安全生产、环境事故的预警监测,及时协调和解决本地区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三是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各种隐患。同时,要制定并落实预防和应对事故发生的有效措施,对各种事故隐患都要严格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四是在事故处理上,要坚决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做到事故原因要水落石出、事故教训要刻骨铭心、事故处理要有切肤之痛、事故整改要举一反三,坚决杜绝特别重大事故的发生。
  五是实行强制审核制,在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和设备进行强制淘汰的同时,对新建项目实施严格的环境评价,做到不环评不审批、环评不过关不建设、环保部门不验收不开工,从源头上防治污染。要结合石油石化企业特点,切实加强环境风险管理,提升全方位监测水平,完善各级应急预案,建立企业自救、区域联防的应急体系,提高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平安油区建设取得实效
  (一)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平安油区建设要统一纳入到所在地区的平安建设中,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油区所在地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委、政府要认真研究制定平安油区建设工作措施,解决平安油区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石油石化企业要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推动平安油区建设的深入开展。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单位责任制,把平安油区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落实到部门、落实到责任人。各级综治委(办)要加强对平安油区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创建责任和工作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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