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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文件的通知

  在专项整治中,全系统上下联动。总局及时部署,先后制定下发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导意见等6个专门文件,派出20个督查组、召开7个片会推动工作展开,组织15个检查验收组开展交叉检查。各地及时动员,集中开展食品经营主体资格、经营者自律制度、食品质量等专项执法检查。领导干部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广大执法人员克难攻坚、辛勤努力,特别是基层执法人员战斗在监管执法第一线,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地结合专项整治,在食品市场准入、规范管理和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探索和总结了不少宝贵经验。山东推出了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的四项制度,受到温总理的充分肯定;浙江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促进整治目标实现;北京以保障奥运会食品安全为重点,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化建设;江苏、辽宁以市场标准化管理为切入点,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四川扎实推进食品安全“五个统一”的规范化建设,创新监管机制;广东、湖南、重庆、河南、山西、陕西、甘肃等省市分别实施分类和联网监管,有效提高了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广告专项整治成效明显。积极发挥部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作用,加大对广告发布源头和媒体发布环节的治理力度,在查处违法广告的同时依法延伸了对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强化了对媒体单位的管理与责任追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广告活动主体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及时将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移送司法机关惩处。违法率高、违法量大、群众意见最为集中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得到有效治理。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5.65万件,责令更正3864件,责令停止发布1.69万件。
  --商标注册管理与行政保护推出新举措。采取提前审查、限制注册等措施,初步解决了恶意申请、恶意异议和恶意转让等问题。推进改革创新,强化绩效管理,加快了商标审查进度。截至 11月底,商标注册量同比增加29.19%,我国注册商标总量累积已达301.37万件。今年已认定驰名商标197件,总局依法认定的驰名商标已超过 1000件。加大对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的力度,开展了保护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行动,与北京奥组委合作开展了3期近400名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对驰名商标、涉外商标、食品商标、药品商标、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截至11月底,已查处商标侵权案件4.1万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3件。
  --治理商业贿赂取得实效。总局印发了在治理商业贿赂中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的指导意见,全系统案件查办力度加大。截至11月底,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432件,案值11.8亿元。山东、河北、江苏、浙江、江西在查办大要案件、拓展办案领域方面加强了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取得新的进展。广东、湖南、南京、沈阳等地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案件协查、转交移送、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加大了治理商业贿赂的整体合力。河南、海南、贵州等地将商业贿赂行为信息记入信用档案,提高了监管执法效能。
  --打击传销工作成果显著。认真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和集中行动,对异地聚集、拉人头式传销活动给予重拳打击,组织重点省市工商机关打掉了莱科萨斯、洛阳卢荟等一批影响大、发展人数多的传销组织。截至11月底,共查处传销案件3747件,取缔传销窝点4.11万个,教育遣散传销人员90.45万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53起、3648人。全国传销相对集中的省市,已基本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打击传销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中央综治办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畴,由总局对各省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总局还与公安部、教育部建立了执法协作和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机制。各地广泛开展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河北省还开展了“打击传销十万名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新疆工商机关派出6000名干部深入社区、牧区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直销监管力度,直销监管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在批准的直销企业中,已有18家完成服务网点备案开展直销经营活动。
  --打击各种违法经营力度进一步加大。全系统加大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执法力度,截至 11月底,共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4.43万件、垄断行为案件239件。通过开展专项行动,有力打击了“傍名牌”、商业欺诈和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的行为。开展取缔“黑网吧”专项行动,取缔“黑网吧”2.02万户。在依法取缔无照经营的同时,更加注重引导和规范,共查处无照经营案件75.7万件,引导办照21.96万户。福建、广东、陕西、辽宁、黑龙江、河南等地工商机关积极与当地有关部门配合,探索形成了查处取缔无照经营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强对粮食、棉花、成品油、汽车等重要商品市场以及节日市场的监管。积极参与油气田及输油管道安全保护、危险化学品经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专项整治,认真开展打击走私贩私、打击拼装车、打击非法证券经营等专项斗争,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等工作,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秩序。
  --消费维权工作深入开展。全系统以强化商品质量监管和规范服务领域经营行为为重点,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地针对消费者投诉比较多的电信、家电维修等问题集中开展了专项执法检查,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了手机售后服务、快递行业的专项治理行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快速检测全面展开,争取中央财政支持1.5亿元,为基层工商所配备了快速检测设备,快速检测商品740多万批次。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消费侵权案件12.34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76.38万件,调解消费纠纷68.48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12亿元。
  (三)自觉服务大局,改进管理方式,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举措。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创新监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取得了新的成绩。
  --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取得新成效。总局制定了《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开展了股权出资登记试点工作,继续清理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项目。各地通过依法规范登记行为,建立便捷高效的市场准入服务体系,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创造良好环境,积极支持公有制企业改组改制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指导外资法人银行改制登记工作顺利进行。截至 11月底,全国实有内资企业873.5万户,注册资本(金)30.4万亿元,其中私营企业552.2万户,注册资本(金)9.3万亿元;外商投资企业28.7万户,注册资本(金)1.1万亿美元;个体工商户 2706万户,资金数额7435.8亿元。
  --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了新开拓。全系统认真落实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发展政策,大力支持装备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大型流通企业优先发展;参与制定促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措施,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积极支持发展连锁经营。宁波、武汉、西安等地利用企业登记管理信息发布区域产业发展和投资信息参考,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好评。依法做好产能过剩、技术落后、污染环境等企业的变更和注销登记工作,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治理、节能减排、矿产资源整治、煤矿整合关闭等专项行动。
  --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深入推进。全系统认真贯彻中央部署,自觉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积极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滨海新区建设、浦东新区建设、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重庆、成都城乡统筹综合配套改革等。积极参与中部贸易投资博览会、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等活动。积极支持港澳居民来内地申办个体工商户,引导台湾农民来大陆有关园区兴办个体工商户。长三角、泛珠三角等地工商部门在建立统一市场准入政策、加强区域执法协作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发挥了整体优势。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果突出。各地以整顿农资市场为重点、以农资打假为手段,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认真清理农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农资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积极引导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总局发布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加快了地理标志审查进度,分4期对 24个省市的近800家农产品龙头企业进行了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培训。开展涉农合同帮扶,推动发展订单农业。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查处农资违法案件2.3万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3.9亿元;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85万户;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40多万户;审查地理标志注册申请 251件,核准注册69件,已注册的地理标志总量达288件;合同帮扶涉农企业12.8万多户,签约农户1057万多户,签约金额3246亿元。
  --促进就业再就业效果显著。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真贯彻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通过提供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实行收费减免、引导技能培训、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等措施,切实提高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能力,积极鼓励以创业实现就业。截至11月底,全系统共引导、支持 211.61万名下岗失业人员和30.99万名高校毕业生在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落实优惠政策免收工商管理行政性费用10.13亿元。从清理“四小企业”入手,集中整治非法用工,保护了劳动者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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