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同意佳艺建材有限公司增资的批复
(商合批〔2008〕160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佳艺建材有限公司增资的请示》(鲁外经贸境外字〔2007〕115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青州市金牛液压件有限公司在纳米比亚独资设立的“佳艺建材有限公司”增资45万美元,全部以实物出资。增资后,该境外企业投资总额为120万美元,其余事项不变。
二、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你厅换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三、请督促境外企业将其变更后的文件报你厅备案,并按照《
境外投资联合年检暂行办法》的规定,参加境外企业的年检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按《
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纳米比亚使馆经商处重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