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国农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批复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中国农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批复


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关于申请核准营业范围的请示》(农银发[2004]28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你行的业务范围重新确认如下:
  一、中国农业银行的业务范围为: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结汇、售汇;
  (十一)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二)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三)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