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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交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
(劳社厅发〔2007〕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交通厅(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交通部共同制定了汽车运输调度员等8个国家职业标准,现印发施行。

  附件:国家职业标准目录(8个)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国家职业标准目录(8个)


序号     职业编码     职业(工种)名称

1     4-05-01-03     汽车运输调度员

2     4-05-04-02     港口客运员

3     6-23-09-01     沥青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4     6-23-09-01     公路重油沥青操作工(※)

5     6-23-09-01     压路机操作工(※)

6     6-23-09-01     水泥混凝土摊铺机操作工(※)

7     6-23-99-01     平地机操作工(※)

8     6-24-04-06     港口维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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