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主要技术参数
5.2.1 供热量 320000 kJ/h以上。
5.2.2 供热设备换热效率 自然对流换热效率达到43%以上,强制对流(风量Q=16000立方米/h时)换热效率达到46%以上。烘烤温度在45~48℃时,烟囱出烟口温度低于160℃。
5.2.3 总换热面积 金属材料总换热面积≥8㎡;非金属材料总换热面积≥15㎡。
5.2.4 燃烧效率 95%以上,燃烧完全。
5.2.5 炉膛容量 型煤火炉每10立方米装烟室炉膛容量需0.05立方米以上,散煤火炉每10立方米装烟室炉膛容量需0.02 立方米以上。自动加煤的炉膛容量设计需满足热量需求。
5.2.6 炉门 大小以加煤、开关方便为宜,炉口高度适宜,方便加煤和除灰。关闭严密,隔热性能好。门框耐锈蚀不变形。
5.2.7 换热器 圆形管状结构,推荐横向排列方式。竖向排列时,立式管须加扰流器或多排结构。与火炉炉顶出火口连通配套,接口连接严密,不漏烟气,具有清灰装置。
5.2.8 加煤频率 6h以上。
5.2.9 设备使用寿命 10年以上。
5.3 材质要求
5.3.1 火炉 包括炉壁、炉顶、炉门等。
5.3.1.1 炉壁 可选用下列材料之一:
(1)耐火材料。耐火温度达到900℃以上。耐火砖符合YB/T 5106-1993标准。禁用普通砖。
(2)钢板。厚度3mm以上、含碳量≤0.2%。厚度在3~5mm之间的钢板须加厚度30~50mm的耐火材料内衬。禁用冷轧板。
5.3.1.2 炉顶 可选用下列材料之一:
(1)不锈钢。厚度3mm以上。
(2)低碳钢。厚度6mm以上、含碳量≤0.1%,符合GB/T221-2000、GB/T15575-1995、GB/T711-1998、GB/T8162-1999标准。
(3)铸铁。厚度8mm以上。
(4)非金属材料。厚度60mm以上,按照YB/T376.3-2004标准测定热疲劳性能,微裂纹面密度 < 0.05mm/m㎡。组织较均匀、无连续疏松或空洞结构。致密度采用GB/T 1966-1996标准测定,显气孔率≤30%。材料外侧传热系数≥30W/㎡K,材料内侧传热系数≥10W/m2K。
5.3.1.3 炉门
低碳钢加整体隔热材料内衬。低碳钢厚度5mm以上,含碳量≤0.1%,符合GB/T221-2000、GB/T15575-1995、GB/T711-1998、GB/T8162-1999标准。
5.3.2 换热器 可选用下列材料之一:
(1)金属材料。按照GB1024-88标准测定耐腐蚀性,实验室预测寿命达到10年以上。禁用铸铁和冷扎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