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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跨省市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及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2:
  《200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修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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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               ┃          说  明
 类 ┃款 ┃项  ┃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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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 ┃  ┃   ┃   ┃  税收收入         ┃
   ┃  ┃   ┃   ┃               ┃ 反映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征收的
   ┃04 ┃   ┃   ┃企业所得税          ┃
   ┃  ┃   ┃   ┃               ┃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冶金工业企
   ┃  ┃ 01  ┃   ┃ 国有冶金工业所得税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
   ┃  ┃   ┃   ┃               ┃的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有色金属工
   ┃  ┃ 02  ┃   ┃ 国有有色金属工业所得税   ┃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
   ┃  ┃   ┃   ┃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煤炭工业企业
   ┃  ┃ 03  ┃   ┃ 国有煤炭工业所得税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
   ┃  ┃   ┃   ┃               ┃的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电力工业企
   ┃  ┃ 04  ┃   ┃ 国有电力工业所得税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 
   ┃  ┃   ┃   ┃               ┃的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收入科目。反映三峡电站尚未出售机组缴纳的所得
   ┃  ┃   ┃ 04 ┃  三峡电站所得税      ┃税,对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及所属企业征收的企业
   ┃  ┃   ┃   ┃               ┃所得税不在本科目中反映。
   ┃  ┃   ┃ 09 ┃  其他国有电力工业所得税  ┃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国有电力工业所得税收入。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石油化学工
   ┃  ┃ 05  ┃   ┃ 国有石油和化学工业所得税  ┃业企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
   ┃  ┃   ┃   ┃               ┃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机械工业企
   ┃  ┃ 06  ┃   ┃ 国有机械工业所得税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
   ┃  ┃   ┃   ┃               ┃的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汽车工业企
   ┃  ┃ 07  ┃   ┃ 国有汽车工业所得税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
   ┃  ┃   ┃   ┃               ┃的企业所得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核工业系统的企业征收
   ┃  ┃ 08  ┃   ┃ 国有核工业所得税      ┃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的企业
   ┃  ┃   ┃   ┃               ┃所得税)。
   ┃  ┃   ┃   ┃               ┃ 中央地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航空工业企业征收的企
   ┃  ┃ 09  ┃   ┃ 国有航空工业所得税     ┃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
   ┃  ┃   ┃   ┃               ┃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航天工业企业征收的企
   ┃  ┃ 10  ┃   ┃ 国有航天工业所得税     ┃
   ┃  ┃   ┃   ┃               ┃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
   ┃  ┃   ┃   ┃               ┃税)。
   ┃  ┃   ┃   ┃               ┃ 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对中央和地方电了工业企
   ┃  ┃ 11  ┃   ┃ 国有电子工业所得税     ┃业征收的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跨地区总分机构企业汇总缴纳
   ┃  ┃   ┃   ┃               ┃的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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