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模养猪场免疫
商品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
种猪:20日龄初免,60日龄加强免疫一次,以后每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猪免疫
每年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和受威胁地区所有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和免疫方法
政府招标专用猪瘟活疫苗,按说明书使用。
(五)小反刍兽疫
对受威胁边境地区等区域所有羊实施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对本年未免疫羊进行一次免疫。
(六)新城疫
1.规模养鸡场免疫
种鸡、商品蛋鸡:1日龄时,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初免;7~14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免疫一次,对在禽流感免疫程序中要求使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苗地区的家禽,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进行免疫;间隔3-4周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加强免疫;12周龄用新城疫弱毒活疫苗或新城疫灭活苗强化免疫,17-18周龄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疫苗免疫。
肉鸡:7~10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初免,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加强免疫一次。各规模养鸡场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定期进行新城疫免疫抗体水平检测,根据检测结果适时调整免疫程序。
2.散养户免疫
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等高风险区域的所有鸡只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鸡只可以不强化免疫。
4.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使用。
(七)狂犬病
1.免疫程序
初生幼犬3月龄时进行初免,12月龄时进行第二次免疫,此后每年进行一次免疫。
2.免疫方法
按疫苗说明书规定进行。城镇犬按养犬管理规定,必须用灭活疫苗免疫。
(八)炭疽、布鲁氏菌病和猪流行性乙型脑炎
炭疽:对3年内曾发生过疫情的乡镇易感畜每年进行一次免疫。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所有易感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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