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其中,H5-H9二价灭活疫苗的使用同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
(二)口蹄疫
1.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实施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母源抗体和免疫抗体检测结果,制定相应的免疫程序。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免疫剂量分别是成年猪、羊的一半。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免疫剂量是成年牛的一半。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有条件的地方可参照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调运家畜免疫
对调出县境的种用或非屠宰畜,要在调运前2周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未进行强化免疫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不得出具检疫合格证。
(4)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强化免疫。
2.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进行。
(三)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1.免疫程序
(1)商品猪
仔猪断奶后初免。在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流行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初免后一个月加强免疫1次。
(2)种母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次配种前加强免疫1次。
(3)种公猪
70日龄前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使用疫苗种类和免疫方法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按说明书使用。
(四)猪瘟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