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考评标准
考评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等级考评。
2.炼钢单元下设考评类目,考评类目下设考评项目,考评项目赋标准分,对照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评出考评项目的实际得分。
考评类目中不存在的考评项目不参加考评。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所有参加考评项目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考评项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加考评项目标准分之和)。
3.炼钢单元中不存在的考评类目不参加考评。炼钢单元考评以100分为满分,炼钢单元考评实际得分=(所有参加考评类目的考评实际得分之和)×(所有考评类目标准分之和÷所有参加考评类目标准分之和)。
炼钢单元分为12个考评类目,考评标准分为100分,按照附表2进行考评。
4.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等级分为三级。炼钢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一级炼钢单元;炼钢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80分以上、但不足90分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二级炼钢单元;炼钢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上、但不足80分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三级炼钢单元;炼钢单元考评实际得分在70分以下的为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不达标炼钢单元。
附表2:
冶金企业安全标准化炼钢单元自评/评审表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自评/评审组组长: 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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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评类目 │ 考评项目 │ 考评内容 │标准│ 考评办法 │实│
│ │ │ │ 分 │ │得│
│ │ │ │ │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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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厂址(│1.厂(车 │厂(车间)位置应符合: │ 3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厂址地坪未│ │
│车间)选择│间)位置的│(1)厂址地坪应高出当地最高洪水 │ │高出当地最高洪水水位0.5m以上的,扣0.│ │
│和厂(车间│选择 │水位0.5m以上,地处海岸边的应高于│ │5分;地处海岸边的未高于最高潮水位1m │ │
│)布置 │ │最高潮水位1m以上;如受条件限制无│ │以上的,扣0.5分,因条件限制无法达到 │ │
│ │ │法达到,应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 │ │,而未采取有效补救措施的,扣1分;厂 │ │
│ │ │(2)厂(车间)应位于居住区常年 │ │(车间)不在居住区常年最小频率风向上│ │
│ │ │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 │风侧的,扣0.5分;各车间及设施的位置 │ │
│ │ │(3)各车间及设施的位置应符合防 │ │不符合防火、防爆、防震和运输安全要求│ │
│ │ │火、防爆、防震和运输安全要求。 │ │的,每一项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 │ │
│ │ │ │ │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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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厂(车 │厂(车间)的布置要求: │ 3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炼钢主车间│ │
│ │间)的布置│(1)炼钢主车间的布置应综合考虑 │ │各种物料流向有交叉的,扣0.5分;交叉 │ │
│ │ │各种物料的流向,保证其能顺畅运行│ │干扰严重而又管理混乱的,不得分;铁水│ │
│ │ │,互不交叉、干扰,并尽可能缩短铁│ │、废钢及钢坯(锭)等大宗物流的运输距│ │
│ │ │水、废钢及钢坯(锭)等大宗物流的│ │离设计不合理的,扣1分;炼钢主车间与 │ │
│ │ │运输距离。 │ │各辅助车间(设施)的布置不在生产流程│ │
│ │ │(2)炼钢主车间与各辅助车间(设 │ │的顺行线上的,视问题的严重程度和所采│ │
│ │ │施),应布置在生产流程的顺行线上│ │取措施的有效性,扣0.5~1.5分;铁水、│ │
│ │ │;铁水、钢水与液体渣,应设专线(│ │钢水与液体渣,未设专线(或专用通道)│ │
│ │ │或专用通道)运输。 │ │运输的,不得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 │
│ │ │ │ │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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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计 │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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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厂房及│1.厂房 │厂房要求: │ 3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热源点周围│ │
│其内部建、│ │(1)转炉、电炉、铁水贮运与预处 │ │的建、构筑物未采取相应的隔热、阻燃防│ │
│构筑物 │ │理、精炼炉、钢水浇注等热源点周围│ │护措施的,扣0.5分;炼钢主厂房的布置 │ │
│ │ │的建、构筑物应采取相应的隔热、阻│ │形式及各跨间参数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 │
│ │ │燃防护措施。 │ │0.5分;炼钢主厂房的地坪未设置人行安 │ │
│ │ │(2)炼钢主厂房的布置形式及各跨 │ │全走道的,或走道宽度不符合要求的,或│ │
│ │ │间参数的确定,应符合《炼钢工艺设│ │走道两侧无明显标志线的,扣0.5分;高 │ │
│ │ │计技术规定》(YB 9058)的要求。 │ │大建筑物及易燃、易爆等危险设施,未按│ │
│ │ │(3)炼钢主厂房的地坪,应设置宽 │ │规定设置避雷设施的,扣0.5分;危险区 │ │
│ │ │度不小于1.5m、两侧有明显标志线的│ │域未设安全警示标志,或警示标志的标识│ │
│ │ │人行安全走道。 │ │不清的,扣0.5分;炼钢主厂房未按规定 │ │
│ │ │(4)厂房、烟囱等高大建筑物及易 │ │进行可靠性鉴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 │ │
│ │ │燃、易爆等危险设施,应按国家标准│ │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安装避雷设施。 │ │ │ │
│ │ │(5)在厂房内的生产作业区域和有 │ │ │ │
│ │ │关建筑物的适当部位设置符合规定要│ │ │ │
│ │ │求的安全警示标志。 │ │ │ │
│ │ │(6)炼钢主厂房应按规定定期进行 │ │ │ │
│ │ │结构可靠性鉴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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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建、构 │(1)各种设备与建、构筑物之间, │ 3 │检查现场和查阅图纸、资料。设备与建、│ │
│ │筑物 │应留有满足生产、检修需要的安全距│ │构筑物之间,未留设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
│ │ │离。 │ │扣0.5分;高温作业场所未设置通风降温 │ │
│ │ │(2)所有高温作业场所,均应设置 │ │设施的,扣0.5分;易发生火灾的建、构 │ │
│ │ │通风降温设施。 │ │筑物未设置自动火灾报警装置的,或未设│ │
│ │ │(3)主控室、电气间、电缆隧道、 │ │置消防给水系统的,或未设置消防通道的│ │
│ │ │可燃介质的液压站等易发生火灾的建│ │,扣0.5分;炉下区域无防积水措施的, │ │
│ │ │、构筑物,应设自动火灾报警装置、│ │或漏钢坑防水不符合要求的,或炉下钢水│ │
│ │ │消防给水系统与消防通道。 │ │罐车、渣罐车运行区域的地面有积水的,│ │
│ │ │(4)转炉、电炉、精炼炉的炉下区 │ │或热泼渣区地坪及其周围防积水措施不符│ │
│ │ │域,应采取防止积水的措施;炉下漏│ │合要求的,扣0.5分;平台、走梯、栏杆 │ │
│ │ │钢坑应按防水要求设计施工;炉下钢│ │的设置不符合规定的,或高平台、宽平台│ │
│ │ │水罐车、渣罐车运行区域,地面应保│ │、缝隙、深敞口沟(坑、池)的周边未设│ │
│ │ │持干燥;炉下热泼渣区地坪应防止积│ │栏杆(特殊情况例外)的,扣0.5分;大 │ │
│ │ │水,周围应设防护结构。 │ │喷事故可能威胁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安全│ │
│ │ │(5)所有平台、走梯、栏杆均应符 │ │而又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的,或连铸主│ │
│ │ │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 │控室正对中间罐的,或转炉炉旁操作室未│ │
│ │ │(6)转炉和电炉主控室的布置,应 │ │采取隔热防喷溅措施的,或电炉炉后出钢│ │
│ │ │确保在出现大喷事故时的安全,并设│ │操作室正对出钢方向开门的,扣1分。直 │ │
│ │ │置必要的防护设施;连铸主控室不应│ │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正对中间罐;转炉炉旁操作室应采取│ │ │ │
│ │ │隔热防喷溅措施;电炉炉后出钢操作│ │ │ │
│ │ │室,不应正对出钢方向开门,其窗户│ │ │ │
│ │ │应采取防喷溅措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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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计 │ │ 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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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材料│1.散状材 │(1)入炉物料应保持干燥。 │ 2 │检查现场。入炉物料未保持干燥的,扣0.│ │
│ │料 │(2)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的物料, │ │5分;具有爆炸和自燃危险物料的贮存不 │ │
│ │ │如CaC2粉剂、镁粉、煤粉、直接还原│ │符合规定的,扣1分;地下料仓的受料口 │ │
│ │ │铁(DRI)等应贮存于密闭贮仓内, │ │未设置格栅板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 │ │
│ │ │必要时用氮气保护;存放设施应按防│ │分数扣完为止。 │ │
│ │ │爆要求设计,并禁火、禁水。 │ │ │ │
│ │ │(3)地下料仓的受料口,应设置格 │ │ │ │
│ │ │栅板。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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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废钢 │(1)废钢应按来源、形态、成分等 │ 2 │检查现场。废钢未按来源、形态、成分等│ │
│ │ │分类、分堆存放;人工堆料时,地面│ │分类、分堆存放的,扣0.5分;人工堆料 │ │
│ │ │以上料堆高度不应超过1.5m。 │ │的高度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无入炉 │ │
│ │ │(2)入炉废钢内严禁夹带有密封、 │ │废钢拣选措施的,扣0.5分;装卸废钢作 │ │
│ │ │易爆物。应有废钢拣选措施。 │ │业时,电磁盘或液压抓斗附近有人的,扣│ │
│ │ │(3)废钢装卸作业时,电磁盘或液 │ │0.5分;起重机大、小车启动或移动时, │ │
│ │ │压抓斗附近不应有人;起重机大、小│ │不发出警示信号的,扣0.5分。直到本项 │ │
│ │ │车启动或移动时,应发出蜂鸣或灯光│ │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警示信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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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铁水贮 │(1)铁水运输应用专线,不应与其 │ 3 │检查现场。铁水运输为非专用线的,扣1 │ │
│ │运和预处理│他交通工具混行,除非有严格的安全│ │分;混行未制定严格安全措施方案的,不│ │
│ │设施 │措施方案,规范专用运输车辆、驾驶│ │得分,安全措施有一项未严格落实到位的│ │
│ │ │(押运)人员资格、指定运输线路、│ │,扣1分,厂外公路铁水运输的安全措施 │ │
│ │ │限速、限载等,厂外公路铁水运输的│ │方案未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的,扣1分; │ │
│ │ │安全措施方案报当地有关部门备案。│ │平交道口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混铁 │ │
│ │ │平交道口应符合《工业企业铁路道口│ │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受铁坑防水措施│ │
│ │ │安全标准》(GB 6389)的规定。 │ │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龙门钩挂重铁 │ │
│ │ │(2)混铁炉与倒罐站作业区地坪及 │ │水罐时未进行检查确认的,扣0.5分;吊 │ │
│ │ │受铁坑内,不应有水。 │ │起的铁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提│ │
│ │ │(3)起重机的龙门钩挂重铁水罐时 │ │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的,扣0.5分。 │ │
│ │ │,应有专人检查是否挂牢,待核实后│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发出指令,吊车才能起吊;吊起的铁│ │ │ │
│ │ │水罐在等待往转炉兑铁水期间,不应│ │ │ │
│ │ │提前挂上倾翻铁水罐的小钩。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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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计 │ │ 7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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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炼钢相│1.铁水罐 │(1)使用中的设备,耳轴部位应定 │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所用罐体未进行探│ │
│关设备 │、钢水罐、│期进行探伤检测。凡耳轴出现内裂纹│ │伤检测的,扣1分;探伤不合格仍然使用 │ │
│ │中间罐、渣│、壳体焊缝开裂、明显变形、耳轴磨│ │的,扣0.5分;耳轴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 │
│ │罐 │损大于直径的10%、机械失灵、衬砖│ │扣0.5分;渣罐使用前未进行检查的,扣0│ │
│ │ │损坏超过规定,均应报修或报废。 │ │.5分;罐内有水或潮湿物料的,扣0.5分 │ │
│ │ │(2)渣罐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其罐 │ │;用罐体压钢水、铁水凝盖的,或人工使│ │
│ │ │内不应有水或潮湿的物料。 │ │用管状物撞击凝盖的,扣0.5分;重罐吊 │ │
│ │ │(3)铁水罐、钢水罐内的铁水、钢 │ │运与设备或建、构筑物的净空距离不符合│ │
│ │ │水有凝盖时,不应用其他铁水罐、钢│ │规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 │ │
│ │ │水罐压凝盖,也不应人工使用管状物│ │为止。 │ │
│ │ │撞击凝盖。 │ │ │ │
│ │ │(4)吊运装有铁水、钢水、液渣的 │ │ │ │
│ │ │罐,应与邻近设备或建、构筑物保持│ │ │ │
│ │ │大于1.5m的净空距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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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铁水罐 │(1)烘烤器应装备完善的介质参数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烘烤器未装备介质│ │
│ │、钢水罐、│检测仪表与熄火检测仪。 │ │参数与熄火检测仪器的,扣0.5分;采用 │ │
│ │中间罐烘烤│(2)采用煤气燃料时,应设置煤气 │ │煤气做燃料而未设置低压报警与自动快速│ │
│ │器及其他烧│低压报警及与煤气低压讯号联锁的快│ │切断阀的,扣0.5分;未设置煤气吹扫装 │ │
│ │嘴 │速切断阀等防回火设施,并应设置煤│ │置的,扣0.5分;采用氧气助燃,氧气在 │ │
│ │ │气吹扫煤气装置。 │ │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的,或未在操作│ │
│ │ │(3)采用氧气助燃时,氧气不应在 │ │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的,扣0.5分。 │ │
│ │ │燃烧器出口前与燃料混合,并应在操│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作控制上确保先点火后供氧。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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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地面车 │(1)车辆运行时,应发出红色闪光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车辆运行时,不能│ │
│ │辆 │与轰鸣等警示信号。 │ │或未发出红色闪光与轰鸣等警示信号的,│ │
│ │ │(2)电动铁水、钢水和渣罐车的停 │ │扣0.5分;电动铁水罐车、钢水罐车、渣 │ │
│ │ │靠处,应设两个限位开关。 │ │罐车的停靠处,未设两个限位开关的,扣│ │
│ │ │(3)所有车辆,均应以设计载荷通 │ │0.5分;所有车辆投入使用前未经重车运 │ │
│ │ │过重车运行试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行试验合格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 │ │
│ │ │。 │ │数扣完为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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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起重设 │(1)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应使 │ 5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采用非铸造起重机│ │
│ │备 │用带有固定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电│ │吊运铁水、钢水或液渣的,扣1分;电炉 │ │
│ │ │炉车间的加料吊车,应采用双制动系│ │车间的加料吊车未采用双制动系统的,扣│ │
│ │ │统。 │ │0.5分;起重机械与工具无完整的技术证 │ │
│ │ │(2)起重机械与工具,应有完整的 │ │明文件和使用说明的,扣0.5分;起重设 │ │
│ │ │技术证明文件和使用说明;桥式起重│ │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就投入│ │
│ │ │机等起重设备,应经有关主管部门检│ │使用的,扣1分;起重机械未标明起重吨 │ │
│ │ │查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 │位或未装设卷扬限位、起重量控制、行程│ │
│ │ │(3)起重机械应标明起重吨位,应 │ │限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以及启动、│ │
│ │ │装设卷扬限位、起重量控制、行程限│ │事故、超载信号装置的,扣0.5分;吊具 │ │
│ │ │位、缓冲和自动联锁装置,以及启动│ │未定期检验的,扣0.5分;指吊人员未经 │ │
│ │ │、事故、超载信号装置。吊具应定期│ │培训考核合格的,或指吊信号不符合规定│ │
│ │ │检验。 │ │的,或多人同时指吊的,扣0.5分;吊运 │ │
│ │ │(4)起重机应由经专门培训、考核 │ │重罐未进行试重的,或人员未站在安全位│ │
│ │ │合格的专职人员指挥,同一时刻只应│ │置的,扣0.5分;起重设备未执行操作牌 │ │
│ │ │一人指挥,指挥信号应符合要求。吊│ │制度的,扣0.5分;起重机启动或移动时 │ │
│ │ │运重罐,起吊时应进行试重,人员应│ │,未发出声响与灯光信号的,扣0.5分; │ │
│ │ │站在安全位置,并尽量远离起吊地点│ │吊物从人员或重要设备上方越过的,或吊│ │
│ │ │。 │ │物上有人的,扣0.5分;用起重设备载人 │ │
│ │ │(5)起重设备应严格执行操作牌制 │ │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度。起重机启动和移动时,应发出声│ │。 │ │
│ │ │响与灯光信号,吊物不应从人员和重│ │ │ │
│ │ │要设备上方越过;吊物上不应有人,│ │ │ │
│ │ │也不应用起重设备载人。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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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外部运 │(1)尽头铁路线末端,应设车挡与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尽头铁路线末端未│ │
│ │输设备 │车挡指示器。室内车挡后6m、露天车│ │设车挡与车挡指示器的,扣0.5分;车挡 │ │
│ │ │挡后15m范围内,不应设置建筑物与 │ │后规定范围内有建筑物或设备的,扣0.5 │ │
│ │ │设备。 │ │分;无关人员乘坐锭坯车、铁水罐车、钢│ │
│ │ │(2)无关人员不应乘坐锭坯车、铁 │ │水罐车、渣罐车或运渣车、废钢料篮车及│ │
│ │ │水罐车、钢水罐车、渣罐车或运渣车│ │其他料车的,扣0.5分;运输炽热物体的 │ │
│ │ │、废钢料篮车及其他料车;运输炽热│ │车辆,在煤气或氧气管道、电缆通廊、管│ │
│ │ │物体的车辆,不应在煤气或氧气管道│ │架等下方停留的,扣0.5分;进出炼钢生 │ │
│ │ │、电缆通廊、管架等下方停留。 │ │产厂房的铁路出入口或道口未按规定设置│ │
│ │ │(3)进出炼钢生产厂房的铁路出入 │ │报警装置的,扣0.5分;载运炽热物体不 │ │
│ │ │口或道口,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声光信│ │使用专用柴油车的,或其油箱未采取隔热│ │
│ │ │号报警装置。 │ │措施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 │ │
│ │ │(4)载运炽热物体应使用专用的柴 │ │为止。 │ │
│ │ │油车,其油箱应采取隔热措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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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其他设 │(1)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工艺要 │ 2 │检查现场和资料。涉及人身与设备安全或│ │
│ │备 │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的│ │工艺要求的相关设备之间或单一设备内部│ │
│ │ │动作程序,应设置程序联锁,前一程│ │的动作程序,未设置程序联锁,或前一程│ │
│ │ │序未完成,后一程序不能启动,无论│ │序未完成,后一程序仍能启动的,扣0.5 │ │
│ │ │手动还是自动操作都应遵守程序联锁│ │分;压力容器使用无资质产品的不得分,│ │
│ │ │,但单体试运转时可以切除联锁。 │ │未经检验合格就投入使用的,扣1分;未 │ │
│ │ │(2)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验收 │ │定期检验的,扣0.5分;使用、维护不当 │ │
│ │ │与使用,应遵守压力容器有关规范的│ │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规定。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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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 计 │ │ 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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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氧气转│1.设备与 │(1)150t以下的转炉,最大出钢量 │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转炉最大出钢量不│ │
│炉 │相关设施 │应不超过公称容量的120%;200t以 │ │符合规定的,扣0.5分;转炉氧枪与副枪 │ │
│ │ │上的转炉,按定量法操作。 │ │升降装置的安全装置不完善的,扣0.5分 │ │
│ │ │(2)转炉氧枪与副枪升降装置,应 │ │;枪位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流│ │
│ │ │配备钢绳张力测定、钢绳断裂防坠、│ │量和温度等未实现联锁的,扣0.5分;氧 │ │
│ │ │事故驱动等安全装置;各枪位停靠点│ │枪供水无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的,扣0.│ │
│ │ │,应与转炉倾动、氧气开闭、冷却水│ │5分;煤气回收无一氧化碳与氧含量连续 │ │
│ │ │流量和温度等联锁;转炉氧枪供水,│ │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的,扣0.5分;煤气 │ │
│ │ │应设置电动或气动快速切断阀。 │ │的回收与放散未采用自动切换阀的,扣0.│ │
│ │ │(3)转炉煤气回收,应设一氧化碳 │ │5分;煤气放散的烟囱上部未设自动点火 │ │
│ │ │和氧含量连续测定和自动控制系统;│ │装置的,扣0.5分;煤气回收系统未设置 │ │
│ │ │煤气的回收与放散,应采用自动切换│ │泄爆、放散和吹扫等设施的,或泄爆、放│ │
│ │ │阀,煤气放散的烟囱上部应设自动点│ │散和吹扫等设施设置不合理的,扣0.5分 │ │
│ │ │火装置。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合理│ │;风机房设计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 │
│ │ │设置泄爆、放散、吹扫等设施。 │ │未设置固定式煤气监测装置的,扣0.5分 │ │
│ │ │(4)转炉煤气回收,风机房的设计 │ │,消防设备、火警信号、通讯及通风设施│ │
│ │ │应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固定式│ │设置不全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 │ │
│ │ │煤气检测装置,配备消防设备、火警│ │扣完为止。 │ │
│ │ │信号、通讯及通风设施。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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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生产操 │(1)转炉留渣操作时,应采取防喷 │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记录。转炉留渣操作无防│ │
│ │作 │渣措施。 │ │喷渣措施的,扣0.5分;烘炉不严格执行 │ │
│ │ │(2)烘炉应严格执行烘炉操作规程 │ │烘炉操作规程的,扣0.5分;到炉下区域 │ │
│ │ │。 │ │作业未通知转炉控制室停止吹炼和倾动转│ │
│ │ │(3)转炉生产期间需到炉下区域作 │ │炉的,扣0.5分;倒炉测温取样和出钢操 │ │
│ │ │业时,应通知转炉控制室停止吹炼,│ │作的程序及人员站位不符合要求的,扣1 │ │
│ │ │并不得倾动转炉。 │ │分;对有窒息性气体的底吹阀门站检查不│ │
│ │ │(4)倒炉测温取样和出钢时,人员 │ │力的,或发现泄漏未及时处理的,扣0.5 │ │
│ │ │应避免正对炉口,待炉子停稳,无喷│ │分;进入阀门站未预先打开门窗与排风扇│ │
│ │ │溅时,方可作业。 │ │的,或未进行安全确认就进入的,扣1分 │ │
│ │ │(5)有窒息性气体的底吹阀门站, │ │,维修设备期间关闭门窗与排气扇的,扣│ │
│ │ │应加强检查,发现泄漏及时处理。进│ │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入阀门站应预先打开门窗与排气扇,│ │ │ │
│ │ │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维修设备时应│ │ │ │
│ │ │始终打开门窗与排风扇。 │ │ │ │
│ ├─────┼────────────────┼──┼──────────────────┼─┤
│ │ 小 计 │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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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电炉 │1.设备与 │(1)电炉的最大出钢量,应不超过 │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电炉最大出钢量不│ │
│ │相关设施 │平均出钢量的120%。 │ │符合规定的,扣0.5分;设在密闭室内的 │ │
│ │ │(2)设在密闭室内的氮、氩炉底搅 │ │氮、氩炉底搅拌阀站,发现泄漏未及时处│ │
│ │ │拌阀站,应加强维护,发现泄漏及时│ │理的,扣0.5分,未配备排风设施的,扣0│ │
│ │ │处理;并应配备排风设施,人员进入│ │.5分,人员进入前未进行排风或安全确认│ │
│ │ │前应排风,确认安全后方可入内,维│ │的,扣0.5分;维修设备期间关闭门窗与 │ │
│ │ │修设备时应始终开启门窗与排风设施│ │排风设施的,扣0.5分;采用煤气烧嘴, │ │
│ │ │。 │ │未设置煤气低压报警及与之联锁的快速切│ │
│ │ │(3)采用煤气烧嘴时,应设置煤气 │ │断阀等防回火设施的,扣0.5分,未设置 │ │
│ │ │低压报警及与之联锁的快速切断阀等│ │煤气吹扫与放散设施的,扣0.5分;炉前 │ │
│ │ │防回火设施,还应设置煤气吹扫与放│ │喷粉设施与电炉热喷补机的发送罐,其设│ │
│ │ │散设施。 │ │计、制造不符合规定的,扣1分;验收与 │ │
│ │ │(4)炉前喷粉设施与电炉热喷补机 │ │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直到本项 │ │
│ │ │的发送罐,其设计、制造、验收与使│ │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用,应符合压力容器规范的规定。 │ │ │ │
│ ├─────┼────────────────┼──┼──────────────────┼─┤
│ │2.生产操 │(1)电炉开炉前应认真检查,确保 │ 4 │检查现场和记录。电炉开炉前未仔细检查│ │
│ │作 │各机械设备及联锁装置处于正常的待│ │,确认安全的,扣1分;氧燃烧嘴开启、 │ │
│ │ │机状态,各种介质处于设计要求的参│ │关闭程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电炉通 │ │
│ │ │数范围,各水冷元件供排水无异常现│ │电冶炼或出钢期间,人员所处位置不符合│ │
│ │ │象,供电系统与电控正常,工作平台│ │规定的,扣1分;无炉底出钢口维修安全 │ │
│ │ │整洁有序无杂物。 │ │确认制度的,扣0.5分;维修时未进行安 │ │
│ │ │(2)氧燃烧嘴开启时应先供燃料, │ │全确认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 │ │
│ │ │点火后再供氧;关闭时应先停止供氧│ │为止。 │ │
│ │ │,再停止供燃料。 │ │ │ │
│ │ │(3)电炉通电冶炼或出钢期间,人 │ │ │ │
│ │ │员应处于安全位置,不应登上炉顶维│ │ │ │
│ │ │护平台,不应在短网下和炉下区域通│ │ │ │
│ │ │行。 │ │ │ │
│ │ │(4)维修炉底出钢口的作业人员与 │ │ │ │
│ │ │电炉主控室人员之间,应建立联系与│ │ │ │
│ │ │确认制度。 │ │ │ │
│ ├─────┼────────────────┼──┼──────────────────┼─┤
│ │ 小 计 │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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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炉外精│1.设备与 │(1)精炼炉的最大钢水量,应能满 │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精炼炉的最大钢水│ │
│炼 │相关设施 │足不同炉外精炼对钢液面以上钢包自│ │量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钢水炉外精炼 │ │
│ │ │由空间的要求。 │ │装置无事故漏钢措施的,扣0.5分;VD、V│ │
│ │ │(2)钢水炉外精炼装置,应有事故 │ │OD等钢包真空精炼装置的蒸汽喷射真空泵│ │
│ │ │漏钢措施。VD、VOD等钢包真空精炼 │ │系统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未设彩色 │ │
│ │ │装置,其蒸汽喷射真空泵系统应有抑│ │工业电视监视真空罐内钢液面的升降的,│ │
│ │ │制钢液溢出钢包的真空度调节措施,│ │扣0.5分;炉外精炼装置中的粉料发送罐 │ │
│ │ │并应设彩色工业电视,监视真空罐内│ │、贮气罐、蒸汽分配器、汽水分离器、蓄│ │
│ │ │钢液面的升降。 │ │势器等有压容器,其设计、制造不符合要│ │
│ │ │(3)炉外精炼装置中的粉料发送罐 │ │求的,扣1分,验收和使用不符合规定的 │ │
│ │ │、贮气罐、蒸汽分配器、汽水分离器│ │,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蓄势器等有压容器,其设计、制造│ │ │ │
│ │ │、验收和使用,应符合国家有关压力│ │ │ │
│ │ │的规定。 │ │ │ │
│ ├─────┼────────────────┼──┼──────────────────┼─┤
│ │2.生产操 │(1)精炼炉工作之前,应认真检查 │ 4 │检查现场和记录。精炼炉工作之前,未进│ │
│ │作 │,确保设备处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 │行检查确认的,扣0.5分;发现设备有故 │ │
│ │ │质参数符合要求。 │ │障或有关介质参数不符合要求仍开炉精炼│ │
│ │ │(2)炉外精炼区域与钢水罐运行区 │ │的,不得分;炉外精炼区域与钢水罐运行│ │
│ │ │域,地坪不得有水或潮湿物品。 │ │区域,地坪有水或潮湿物品的,扣0.5分 │ │
│ │ │(3)精炼期间,人员不得在钢包周 │ │;精炼期间,有人员在钢包周围行走和停│ │
│ │ │围行走和停留。 │ │留的,扣0.5分;吊运满包钢水或红热电 │ │
│ │ │(4)吊运满包钢水或红热电极,应 │ │极无专人指挥的,扣0.5分;吊运钢包前 │ │
│ │ │有专人指挥;吊运钢包应检查确认挂│ │未检查确认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 │ │
│ │ │钩、脱钩可靠,方可通知司机起吊。│ │数扣完为止。 │ │
│ ├─────┼────────────────┼──┼──────────────────┼─┤
│ │ 小 计 │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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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钢水浇│1.钢包准 │(1)钢包浇注后,应进行检查,发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钢包浇注后,未进│ │
│注 │备 │现异常,应及时处理或按规定报修、│ │行检查的,扣0.5分,有异常情况,未及 │ │
│ │ │报废。 │ │时处理或按规定报修、报废的,不得分;│ │
│ │ │(2)新砌或维修后的钢包,应经烘 │ │新砌或维修后的钢包,未经烘烤干燥就使│ │
│ │ │烤干燥方可使用。 │ │用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 │ │
│ │ │ │ │止。 │ │
│ ├─────┼────────────────┼──┼──────────────────┼─┤
│ │2.模铸 │(1)铸锭平台的长度,除满足工艺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铸锭平台的长度、│ │
│ │ │要求外,还应留有一定的余量;其高│ │宽度、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开 │ │
│ │ │度应低于有帽钢锭模的帽口和无帽钢│ │浇和烧氧无预防钢水喷溅措施的,扣0.5 │ │
│ │ │锭模的模口,宽度应不小于3m。 │ │分;水口烧开后不及时关闭氧气的,扣0.│ │
│ │ │(2)浇注时应遵守:开浇和烧氧时│ │5分;浇注中往钢水包内投料调温的,扣0│ │
│ │ │应预防钢水喷溅,水口烧开后,应迅│ │.5分;在有红锭的钢锭模沿上站立、行走│ │
│ │ │速关闭氧气;正在浇注时,不应往钢│ │和进行其他操作的,扣0.5分。直到本项 │ │
│ │ │水包内投料调温;不应在有红锭的钢│ │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锭模沿上站立、行走和进行其他操作│ │ │ │
│ │ │。 │ │ │ │
│ ├─────┼────────────────┼──┼──────────────────┼─┤
│ │3.连铸 │(1)大包回转台应配置安全制动与 │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大包回转台未配置│ │
│ │ │停电事故驱动装置。 │ │安全制动与停电事故驱动装置的,扣1分 │ │
│ │ │(2)连铸浇注区,应设事故钢水包 │ │;连铸浇注区未设事故钢水包、溢流槽、│ │
│ │ │、溢流槽、中间溢流罐。 │ │中间溢流罐的,扣0.5分;浇注前未进行 │ │
│ │ │(3)浇注之前,应检查确认设备处 │ │设备和介质参数检查确认的,扣1分;开 │ │
│ │ │于良好待机状态,各介质参数符合要│ │启滑动水口时正面有人的,扣0.5分;浇 │ │
│ │ │求。 │ │注时二次冷却区有人的,或出现结晶器冷│ │
│ │ │(4)钢包或中间罐滑动水口开启时 │ │却水减少报警而不立即停止浇注的,或大│ │
│ │ │,滑动水口正面不应有人。 │ │包回转台旋转区域内有人的,扣0.5分; │ │
│ │ │(5)浇注时应遵守:二次冷却区不 │ │采用气割铸坯,未安装气体快速切断阀的│ │
│ │ │应有人;出现结晶器冷却水减少报警│ │,或未配备灭火器材的,扣0.5分。直到 │ │
│ │ │时,应立即停止浇注;大包回转台旋│ │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转过程中,旋转区域内不应有人。 │ │ │ │
│ │ │(6)采用煤气、乙炔和氧气切割铸 │ │ │ │
│ │ │坯时,应安装煤气、乙炔和氧气的快│ │ │ │
│ │ │速切断阀,并应配备灭火器材。 │ │ │ │
│ ├─────┼────────────────┼──┼──────────────────┼─┤
│ │4.钢锭( │(1)钢锭(坯)堆放高度应符合安 │ 1 │检查现场。钢锭(坯)堆放高度不符合要│ │
│ │坯)处理 │全规程的规定。 │ │求的,扣0.5分;钢锭退火时未放置平稳 │ │
│ │ │(2)钢锭退火时应放置平稳,确认 │ │的,或未确认退火窑内无人就推车的,扣│ │
│ │ │退火窑内无人方可推车。 │ │0.5分;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以及 │ │
│ │ │(3)钢锭(坯)库内人行道宽度应 │ │锭(坯)垛间距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 │ │
│ │ │不小于1m;锭(坯)垛间距应不小于│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0.6m。 │ │ │ │
│ ├─────┼────────────────┼──┼──────────────────┼─┤
│ │ 小 计 │ │ 9 │ │ │
├─────┼─────┼────────────────┼──┼──────────────────┼─┤
│九、动力供│1.供电与 │(1)炼钢厂供电应有两路独立的高 │ 3 │检查现场和资料。炼钢厂采用单回路供电│ │
│应与管线 │电气设备 │压电源,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或检修│ │的,或非独立的两路电源供电的,不得分│ │
│ │ │时,另一路电源应能保证车间正常生│ │;采用独立的两路电源供电,但当一路电│ │
│ │ │产用电负荷。 │ │源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另一路电源不能保│ │
│ │ │(2)计算机应设置不间断电源。 │ │证车间正常生产用电负荷的,扣1分;计 │ │
│ │ │(3)电缆不应架设在热力与气管道 │ │算机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UPS),扣0│ │
│ │ │上,应远离高温、火源与液渣喷溅区│ │.5分;电缆敷设不符合规定的,扣0.5分 │ │
│ │ │;必须通过或邻近这些区域时,应采│ │;所使用的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的,扣0.│ │
│ │ │取可靠的防护措施;电缆不得与其他│ │5分;工作场所的照明不符合规定的,扣0│ │
│ │ │管线共沟敷设。 │ │.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4)产生大量蒸汽、腐蚀性气体、 │ │ │ │
│ │ │粉尘等场所,应采用密闭电气设备;│ │ │ │
│ │ │有爆炸危险气体或粉尘的场所,应采│ │ │ │
│ │ │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 │ │ │
│ │ │(5)工作场所的照明,应遵守GB 50│ │ │ │
│ │ │034的规定。 │ │ │ │
│ ├─────┼────────────────┼──┼──────────────────┼─┤
│ │2.动力管 │(1)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应架空 │ 4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车间内燃气管线未│ │
│ │线 │敷设,并应在车间入口设总管切断阀│ │架空敷设的,扣0.5分;未在车间入口设 │ │
│ │ │。 │ │总管切断阀的,扣0.5分;油管道和氧气 │ │
│ │ │(2)油管道和氧气管道不应敷设在 │ │管道敷设在同一支架上的,或油管道和氧│ │
│ │ │同一支架上,且不应敷设在煤气管道│ │气管道与煤气管道同侧敷设的,扣0.5分 │ │
│ │ │的同一侧;氧气与燃油管道不应共沟│ │;氧气与燃油管道共沟敷设的,扣0.5分 │ │
│ │ │敷设。 │ │;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及其支架│ │
│ │ │(3)氧气、乙炔、煤气、燃油管道 │ │上,架设动力电缆、电线的,扣0.5分( │ │
│ │ │及其支架上,不应架设动力电缆、电│ │供自身专用者除外);各类动力介质管线│ │
│ │ │线,供自身专用者除外。 │ │,未按规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的│ │
│ │ │(4)各类动力介质管线,均应按规 │ │,扣0.5分;不同介质的管线,未实行颜 │ │
│ │ │定进行强度试验及气密性试验。 │ │色管理,或未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的│ │
│ │ │(5)不同介质的管线,应涂以不同 │ │,扣0.5分;阀门未设功能标志的,或未 │ │
│ │ │的颜色,并注明介质名称和输送方向│ │设专人管理的,检查维修不及时的,扣0.│ │
│ │ │。 │ │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6)阀门应设功能标志,并设专人 │ │ │ │
│ │ │管理,定期检查维修。 │ │ │ │
│ ├─────┼────────────────┼──┼──────────────────┼─┤
│ │3.给排水 │(1)生产线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 │ 1 │检查现场。生产线消防给水,未采用环状│ │
│ │ │管网供水。 │ │管网供水的,扣0.5分;供水系统未设两 │ │
│ │ │(2)供水系统应设两路独立电源供 │ │路独立电源供电的,扣0.5分,供水泵未 │ │
│ │ │电,供水泵应设置备用水泵。 │ │设置备用水泵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 │ │
│ │ │ │ │分数扣完为止。 │ │
│ ├─────┼────────────────┼──┼──────────────────┼─┤
│ │4.氧气 │(1)从事氧气管道检修、维护和操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从事氧气管道检修│ │
│ │ │作的人员,应通过有关安全技术培训│ │、维护和操作的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合格│ │
│ │ │,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 │就上岗的,扣0.5分;新敷设的氧气管道 │ │
│ │ │(2)新敷设的氧气管道应脱脂、除 │ │未进行脱脂、除锈和钝化的,扣0.5分; │ │
│ │ │锈和钝化;氧气管道在检修和长期停│ │检修或长期停用后的氧气管道再次使用时│ │
│ │ │用后再次使用,应预先用无油压缩空│ │未按规定进行吹扫的,扣0.5分;使用非 │ │
│ │ │气或氮气彻底吹扫。 │ │专用氧气管道阀门的,扣0.5分。直到本 │ │
│ │ │(3)氧气管道的阀门,应选用专用 │ │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阀门。 │ │ │ │
│ ├─────┼────────────────┼──┼──────────────────┼─┤
│ │5.乙炔 │(1)乙炔站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乙炔站的电气设备│ │
│ │ │装,应符合甲类生产车间厂房的要求│ │选用和安装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使 │ │
│ │ │。 │ │用乙炔氧气点火枪未远离电气柜的,扣0.│ │
│ │ │(2)使用乙炔氧气点火枪应远离电 │ │5分;点火枪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的, │ │
│ │ │气柜,点火枪附近不应有易燃、易爆│ │扣0.5分;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未设中央 │ │
│ │ │物品。 │ │回火防止器的,各使用管头未设岗位回火│ │
│ │ │(3)车间内乙炔管道进口,应设中 │ │防止器的,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 │ │
│ │ │央回火防止器;每个使用管头应设岗│ │完为止。 │ │
│ │ │位回火防止器。 │ │ │ │
│ ├─────┼────────────────┼──┼──────────────────┼─┤
│ │6.燃油管 │(1)燃油管道和煤气管道施工完毕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燃油管道或煤气管│ │
│ │道及煤气管│,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 │ │道施工完毕,未进行强度试验或严密性试│ │
│ │道 │(2)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应装 │ │验的,扣1分;煤气进入车间前的管道, │ │
│ │ │设可靠的隔断装置。在管道隔断装置│ │未装设可靠的隔断装置的,扣0.5分;在 │ │
│ │ │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末端,应│ │管道隔断装置前、管道的最高处及管道的│ │
│ │ │设置放散管;放散管口应高出煤气管│ │末端,未设置放散管的,扣0.5分;放散 │ │
│ │ │道、设备和走台及人员巡检点4m以上│ │管口高度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直到 │ │
│ │ │,且应引出厂房外。 │ │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 │ 小 计 │ │ 1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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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炉渣 │1.炉渣 │(1)采用抱罐汽车运输液体渣罐时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采用抱罐汽车运输│ │
│ │ │,罐内不应装满液渣,抱罐汽车司机│ │液体渣罐时,罐内液渣装得过满的,或车│ │
│ │ │室的顶部与背面应加设防护装置。 │ │辆司机室顶部与背面未加设防护装置的,│ │
│ │ │(2)应加强渣罐检查,罐内不应有 │ │扣0.5分;在渣罐内有水(雪或其他潮湿 │ │
│ │ │水、积雪或其他潮湿物料。 │ │物料)的情况下装液渣的,扣0.5分;吊 │ │
│ │ │(3)中间渣场吊运液体渣罐,应采 │ │运液体渣罐使用非铸造起重机的,扣1分 │ │
│ │ │用铸造起重机。 │ │;采用钢渣水淬工艺,在冲渣水量小于规│ │
│ │ │(4)采用钢渣水淬工艺,发现冲渣 │ │定值仍进行水淬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 │ │
│ │ │水量小于规定值时,应停止水淬,以│ │分数扣完为止。 │ │
│ │ │防爆炸。 │ │ │ │
│ ├─────┼────────────────┼──┼──────────────────┼─┤
│ │ 小 计 │ │ 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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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修炉│1.修炉作 │(1)拆炉作业的危险区域内不应有 │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拆炉作业的危险区│ │
│ │业施工区要│人员通行或停留。 │ │域内有人员通行或停留的,扣1分;施工 │ │
│ │ 求 │(2)施工区应有足够照明,危险区 │ │区照明不符合要求的,扣0.5分,危险区 │ │
│ │ │域应设立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栏等。 │ │域未设立警示标志及临时围栏等的,扣0.│ │
│ │ │(3)有可能泄漏煤气、氧气、高压 │ │5分;对有可能泄漏煤气、氧气、高压蒸 │ │
│ │ │蒸汽、其他有害气体与烟尘的部位,│ │汽或其他有害气体与烟尘的部位,未采取│ │
│ │ │应采取防护措施。 │ │相应防护措施的,扣0.5分;高处作业人 │ │
│ │ │(4)高处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带。 │ │员未佩戴安全带或无防坠措施的,扣0.5 │ │
│ │ │(5)修炉用的脚手架应连接牢固, │ │分;脚手架连接不牢固或未经检查确认的│ │
│ │ │并经检查确认。 │ │,扣0.5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 │2.转炉修 │(1)修炉之前,应切断氧气,移开 │ 2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修炉前,未切断氧│ │
│ │炉 │氧枪,切断炉子倾动和氧枪横移电源│ │气,堵好盲板,移开氧枪的,或未切断炉│ │
│ │ │;关闭散料仓,切断气源;炉口应支│ │子倾动和氧枪横移电源的,扣0.5分;未 │ │
│ │ │好安全保护棚,切断钢包车和渣车电│ │关闭散料仓,切断其气源的,扣0.5分; │ │
│ │ │源。 │ │炉口未支好安全保护棚的,或未切断钢包│ │
│ │ │(2)在炉体内外作业,除执行停电 │ │车和渣车电源的,扣0.5分;在炉体内外 │ │
│ │ │挂牌制度外,还应将炉体倾动制动器│ │作业,未执行停电挂牌制度的,扣0.5分 │ │
│ │ │锁定。 │ │;未将炉体倾动制动器锁定的,扣0.5分 │ │
│ │ │ │ │。直到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 │3.电炉修 │(1)电炉倾动机械应锁定,炉盖旋 │ 3 │检查现场和查阅资料。修炉时,未锁定电│ │
│ │炉 │开并锁定,液压站关闭。 │ │炉倾动机械的,扣0.5分;未旋开炉盖并 │ │
│ │ │(2)炉前碳氧喷枪应转至停放位并 │ │将其锁定的,扣0.5分;未关闭液压站的 │ │
│ │ │切断气源,炉底搅拌气源应切断,并│ │,扣0.5分;未将炉前碳氧喷枪转至停放 │ │
│ │ │采取隔离措施;氧燃烧嘴或炉壁氧枪│ │位的,或未切断气源的,扣0.5分;未切 │ │
│ │ │的氧气应切断,并采取隔离措施。 │ │断炉底搅拌气源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扣│ │
│ │ │ │ │0.5分;氧燃烧嘴或炉壁氧枪的氧气未切 │ │
│ │ │ │ │断或未采取隔离措施的,扣0.5分。直到 │ │
│ │ │ │ │本项目分数扣完为止。 │ │
│ ├─────┼────────────────┼──┼──────────────────┼─┤
│ │ 小 计 │ │ 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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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设备│1.设备检 │(1)应按设备维护规程的规定,按 │ 8 │查阅资料和检查现场。没有设备检修计划│ │
│检修 │修 │时检修设备,不应拖延。 │ │的,扣0.5分;设备检修周期超过设备维 │ │
│ │ │(2)设备大修应明确相应的指挥协 │ │护规程规定的,扣0.5分;设备大修未成 │ │
│ │ │调机构,并明确各单位安全职责。参│ │立现场指挥协调机构的,扣0.5分,未明 │ │
│ │ │加检修工作的单位,应在检修组织协│ │确各参检单位安全职责的,扣0.5分;参 │ │
│ │ │调机构统一指导下,按划分的作业地│ │加检修工作的单位,不按划分的作业地区│ │
│ │ │区与范围工作。检修现场应配备专职│ │与范围工作的,扣0.5分;检修现场未配 │ │
│ │ │安全员。 │ │备专职安全员的,扣0.5分;检修之前, │ │
│ │ │(3)检修之前,应有专人对电、煤 │ │未对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进行确认的,扣│ │
│ │ │气、蒸汽、氧气、氮气等要害部位及│ │1分;未进行危险辨识,或无施工方案的 │ │
│ │ │安全设施进行确认,并办理有关检修│ │,扣0.5分;未办理有关检修、动火审批 │ │
│ │ │、动火的审批手续。 │ │手续的,扣0.5分;检修完毕未及时恢复 │ │
│ │ │(4)检修中拆除的安全装置,检修 │ │安全装置的,扣0.5分;安全防护装置的 │ │
│ │ │完毕应及时恢复。安全防护装置的变│ │变更,未经安全部门同意的,或记录归档│ │
│ │ │更,应经安全部门同意,并应作好记│ │不规范的,扣0.5分;设备检修和更换, │ │
│ │ │录归档。 │ │不执行安全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 │
│ │ │(5)设备检修和更换,必须严格执 │ │扣0.5分;检修前,未对检修人员进行安 │ │
│ │ │行各项安全制度和专业安全技术操作│ │全教育的,或未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 │
│ │ │规程。检修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安│ │事项的,扣0.5分;未进行施工现场安全 │ │
│ │ │全教育,介绍现场工作环境和注意事│ │交底的,扣0.5分;设备检修完毕,未按 │ │
│ │ │项,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交底。 │ │程序试车的,扣1分。直到本项目分数扣 │ │
│ │ │(6)设备检修完毕,应先做单项试 │ │完为止。 │ │
│ │ │车,然后联动试车。试车时,应严格│ │ │ │
│ │ │按照设备操作程序进行。 │ │ │ │
├─────┼─────┼────────────────┼──┼──────────────────┼─┤
│ │ 小计 │ │ 8 │ │ │
├─────┴─────┼────────────────┼──┼──────────────────┼─┤
│ 总 计 │ │1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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