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225号)
美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同意豁免你公司因认购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而增持6300万股,合计持有美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43.916%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