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要约收购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7]205号)
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报告》及有关申请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豁免你公司因通过中国贵州航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盖克航空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中航投资有限公司、贵州金江航空液压有限责任公司认购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持7079.14万股股份,合计控制贵州力源液压股份有限公司74.99%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