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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名称变更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339号)


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拉直我司股权等的请示》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67%的股权转让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将持有的你公司16.5%的股权转让给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美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后仍为你公司股东。

  你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为83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83.5%;贝莱德投资管理(英国)有限公司出资为与165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美元现金,占注册资本的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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