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建设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中国气象局关于今年入冬以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情况的通报
(卫发电[2007]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进入冬季,气温下降,气压较低,室内空气流动性差,居民家庭、学校、施工工地、餐饮娱乐等营业场所因使用煤炉等直接燃烧取暖设备、柴油发电机以及餐饮用火锅等引起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据初步统计,10月份以来,全国已发生166起,死亡21人,中毒310人。10月19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一位于地下一层的娱乐厅因长时间使用柴油发电机,通风不畅,导致42人中毒,其中昏迷12人,幸未发生死亡;11月13日,黑龙江哈尔滨市道外区一居民家中发生煤气泄露,8人中毒,4人死亡;11月19日,江西南昌陆军学院6名师生在火锅店进餐,因门窗密不通风,使用火锅产生的一氧化碳无法扩散,造成2人死亡,4人中毒。
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近年来,组织各有关部门制订了《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应急预案》,下发了《关于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防范工作的通知》,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监测预警和科普宣教,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防范和自救意识。针对近期发生的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国务院领导同志再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深刻吸取教训,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餐饮娱乐等营业所场防范工作,防止类似事件发生。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一氧化碳防范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建设部等10部门《关于
加强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的通知》(建城[2006]274号)要求,认真做好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范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办调,卫生、建设、教育、公安、民政、气象、环保、安监等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协调,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形成各负其责,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二、全面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县级人民政府要针对本行政区气候、地理特点,结合实际,组织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公安派出所,对使用燃煤或煤气、柴油发电机等容易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的住宅、棚户、学校、医院、施工工地、企事业单位,特别是餐饮娱乐场所、公众聚集场所等的通风设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或帮助予以消除,特别要帮助生活困难家庭做好有关防范工作。要定期加强对燃气管道、燃气燃烧器具的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要组织及时更换。燃煤燃气燃油锅炉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和使用,远离学校教室、宿舍、住宅等人员密集场所,防止燃烧产生的废气引发中毒事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并切实加强对隐患排查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