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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同意撤销山东黄河实业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撤销山东黄河实业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
(商合批〔2008〕42号)
山东省外经贸厅:
《关于撤销山东黄河实业有限公司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请示》(鲁外经贸外经字〔2007〕1163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撤销山东黄河实业有限公司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请你厅接此批复后,收回山东黄河实业有限公司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按规定退还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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