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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2008年测绘工作要点》的通知

  四、坚持服务大局,不断提高保障服务水平
  加快测绘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地理信息共建共享政策,起草测绘系统基础测绘成果共建共享办法,继续推动测绘部门与其他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各级地理信息交换中心建设,做好试点和经验推广。加强全国测绘成果网络化目录服务系统建设,加快公众版地形图、国家和区域地图集等的编制。推进测绘档案信息化,加强档案资料开发利用。
  做好公益性测绘保障服务。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第二次土地资源调查、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文物普查、长城保护、北京奥运会、极地科考等方面的测绘保障。实施测绘成果应急提供办法,健全测绘应急保障机制。启动基础地理信息变化监测和综合分析工作。继续开展著名山峰高程等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公布工作。建设并支持一批服务人民群众生活的公益性地图网站。
  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政策。研究修订《测绘管理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推广保密处理技术,印发《涉密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保密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完善准入政策、制定标准、提供基础地理信息、实施示范工程等方式,鼓励支持地理信息相关企业开展导航定位、互联网地图等增值服务。
  五、坚持自主创新,加强科技与标准化工作
  加快测绘科技进步与创新。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加快信息化测绘体系建设、健全测绘科技创新体系的政策措施。做好信息化测绘体系规划设计。力争把信息化测绘、海岛(礁)测绘等方面的重大测绘科技项目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在信息化测绘服务、高分辨率立体测图卫星应用、地理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成果。推进测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举办好第21届国际摄影测量与遥感大会。
  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完善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大标准制定、宣传和推行力度,加快提高标准化水平。完成《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国家基本地形图测绘基本技术规定》等20余项基础测绘建设与地理信息产业发展急需标准的制定,加快完善基础测绘标准体系和地理信息标准体系。
  六、加强党的建设、队伍建设、测绘文化建设
  加强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增强团结统一。全面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坚持群众路线,弘扬新风正气。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加强测绘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启动“领军人才工程”,继续实施“新世纪人才培养工程”。开展测绘行业技师考评工作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市县测绘行政管理人员的培训。推进测绘事业单位改革,加强基础测绘队伍建设。争取国家有关部门出台测绘工作人员野外津贴补贴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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